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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部管理机制 中等专业学校度第二学期教学管理处工作计划

2023-08-23 10:36:09 | 广博教育网

今天广博教育网小编整理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部管理机制 中等专业学校度第二学期教学管理处工作计划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部管理机制 中等专业学校度第二学期教学管理处工作计划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的组织管理

教师到企业实践,可根据培训需求和客观条件,采取到企业生产现场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或培训岗位上操作演练、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教师更多参与到企业的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去,切实提高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实际效果。要鼓励教师带着问题或项目下到企业,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和开展项目研究的需要,确定到企业实践的重点内容,提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和学生到企业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学校选派相关专业教师与学生一起下到企业,要求教师在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和指导的同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企业实践活动。
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可由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工作方案,统一确定对口企业、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学校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自主组织实施,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统筹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运行管理机制,具体管理职责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制订本地区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实施办法、配套措施和整体规划;研究确定本地区教师到企业实践时间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的具体标准;全面负责本地区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地(市)以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意见》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理和具体实施本地区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制订本单位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教师的组织选派和管理指导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部管理机制 中等专业学校度第二学期教学管理处工作计划

如何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社团活动管理

学校社团管理条例

为了鼓励社团活动的开展与壮大,规范社团活动。丰富广大学生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大社团活动的的影响范围与辐射面。让社团活动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由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发展,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应对复杂的社团活动管理,使社团活动更加规范有序进行。在学生会原有框架基础上开设一个新的部门----社团活动管理中心。以规范有序,大胆创新,敢闯敢试的精神为指导,参考《东升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制定《社团活动管理条例(暂行)》。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是管理与监督社团的主要部门。职能如下

社团管理中心保障社团的自主独立。包括:工作和活动策划开展的自主独立。

招聘社员的自主独立。换届选举的自主独立。

一、保障每一位社员的利益。

二、协调各个社团的活动有序进行。

三、从大方面管理社团

四、审核社团的创建。

五、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有权强制解散不符合规定的社团。

六、社团活动管理中心隶属于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接受社团活动管理中心的管理与监督,但不属于团委学生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学生社团的创立,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规范社团活动。丰富广大学生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大社团活动的的影响范围与辐射面。让社团活动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由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参考《东升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在学校各级党团组织管理和指导下的群众性团体。具体的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或学校发起,学生自愿参加,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活动是校园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应在学校各级党团组织管理和指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积极开展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有利于校园文化健康、繁荣发展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第二章鼓励条件

第四条.团委旗下注册社团可以向团委学生会提出协助其开展活动的要求,其中包括联系场地和必要的人员支持。

第五条.团委旗下注册社团可以向团委学生会提出共享外联成果的要求。

第六条.新成立的注册社团可以向团委学生会寻求有关如何开展活动的经验。

第七条.在开展社团活动中有杰出表现的干部或个人可以参与团委学生会一年一度的优秀干部评选。

第八条.在开展社团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社员或干部又符合条件可成为推优入团或入党的人选。具体条件如下:

(一)高中阶段没有不良记录无记过处分。

(二)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处于深圳平均水平以上。

(三)对社团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九条:学生社团,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条:我校学生社团的社团的管理部门为我校团委,团委授权于学生会社团活动管理中心进行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六)有自己的特色;

(七)发起人或申请人员为东升学校在校学生或老师;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二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

(四)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未来的发展计划书;

(六)社团创建申请表;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活动场所;

(二)未来发展的目标和计划。

(三)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四)学生社团类别;

(五)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六)组织机构和原则;

(七)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八)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九)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十)章程的修改程序;

(十一)社团终止的程序;

(十二)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0日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组织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五条:从批准筹备之日起60日内,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期间具体的考察办法和细则由登记管理机关自行制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

第十六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

(二)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四)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五)批准成立期限届满,筹备社团的人数未超过10人的;。

备注:

社团人数及规模所设名称,一至五人可称为xx小组,五到十五人称为可xx部,十五人以上可称为xxx社。二十五人以上可称为xxx团。以上均可统称为社团。

2.社团成员在上课时间有工作需求要离开学校或请假,要提前向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统一使用团委学生会的请假条外出。

3.社团的活动经费由社团自主募集,自主寻求赞助商,自主管理。社团活动管理中心只监督资金使用,不参与管理和使用。

4.活动如需场地可直接向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提出,中心按实际情况安排场地。

第四章学生社团活动管理

第十七条各社团经批准成立,有组织开展社团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必须遵循本条例第三条所规定的原则。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与校外单位联合举办活动和邀请校外人员来校评价活动,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呈报主管部门审批。社团管理中心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团委审批,同意后呈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条社团活动一般限于课余时间进行。任何社团成员参加社团活动,如与本级、班集体活动有冲突要请假,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且统一使用团委学生例假请假条请假。

第二十一条各社团开展大型活动前,必须至少提前十天把活动计划送交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二条各社团开展大型活动后应及时做好总结和写好相关报道(图文)并以书面形式送交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各项评优的依据。

第五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五)协调各社团间的活动时间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登记管理部门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所在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学生社团在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具体注册办法由各自行制定。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须由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二十七条:各社团开展大型活动前,必须至少提前十天把活动计划送交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学生社团以学校名义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登记管理机关有权对违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负责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六章学生社团经费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会员费、校友捐款、及校外单位赞助等方面。

第三十一条学校社团的活动经费,一般由学校团委拔给。承担全校性大型活动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审计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二条各社团向校团委申请经费,必须在活动前提交详细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经校团委同意,方可开展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凭正式发票报销。

第三十三条各社团收取会员费,必须将收取标准和总数上报给校团委备案,在使用上必须合理地具有完备的手续。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活动费只能用于社团活动方面,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主管部门可视情节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拘罚另外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大者,可扭送公安机关。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三十五: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六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三十七条:社团会员大会应当每学期召开一次大会,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登记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

第三十八条:会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正副会长,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首次会员大会选举通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产生。学生社团的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八章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条为了鼓励学生社团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学校对在社团活动中成绩显著的社团和成员给予表彰。

第四十一条对社团及成员的表彰形式主要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罚。

第四十三条对社团的处罚形式主要有: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停拔活动经费、整顿审查、吊销许可证、勒令解散等。

第四十四对社团成员的处罚形式主要有: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学校处分等。

第四十五条对整顿审查的社团,在规定期限内有显著进步的,可解除审查;屡教不改者吊销许可证和勒令解散。

第四十六条:东升学校团委和东升学校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每年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命名一批“明星社团”和“优秀社团”,对社团负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各登记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指导;

(三)财务制度混乱;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五)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六)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

(七)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四十八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而未予以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30人的(特殊团体经管理中心批准,可以考虑降低人数要求)

(六)社团整个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七)未经审核登记而以社团形式活动者;

(八)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

第四十九条社团所受处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注册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所在班级并建议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五十条社团成员所受奖罚均建议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年级、班。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理由深圳市东升学校团委和深圳市东升学生会秘书处共同制定,报东升学校党委批准生效。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6月22日起实施。本条例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条例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我校学生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部管理机制 中等专业学校度第二学期教学管理处工作计划

中等专业学校度第二学期教学管理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校长室及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本学期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要求,认真贯彻《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xx市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加强责任意识,规范常规管理,促进质量提升,努力提升办学声誉和办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建现代职教体系,在多元化办学层次基础上,以能力为核心,改革评价模式,完善多元评价体系。以人才培养标准构建多元化、多途径的学生评价机制为着力点,搭建信息化教学管理平台,以学分制为切入点,实施有效教学。力求教学生态有明显改善,努力在省市级教学管理检查视导中取得良好成绩。

三、具体工作及措施

(一)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1、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健全对各系教学质量的管理和评估机制。做好教学管理中的巡查、抽查、专业系日常检查制度。加强对二级管理系部课务的指导,做好各系课务安排、教学进度安排、调代课安排工作的检查督导,规范与课务相关的一切安排,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提升课堂教学能力,做好日常检查与反馈工作。继续坚持做好调代课制度、信息员制度,做好每学期的三次常规检查(教案、作业布置及批改和实践教学的情况),做好一次各系的推门听课检查及反馈工作,结合提升课堂质量的系列活动。继续编写教学简报,对各系及全校的调代课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3、指导各教研组开展主题教研活动、学科竞赛活动,加大对各系、专业团队、教研组、备课组的管理、指导工作。本学期加强对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的检查与交流。由于双桥门校区上学期刚开始使用相关表格,老师的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在表格的填报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本学期将以教研组为单位,以主题教研活动的形式,给老师进行相关培训,争取尽快让所有老师规范各类表格的填报。

4、根据本校的二级管理结构,组织教学团队对现有的教学管理制度进行

一年一次的研讨与修订工作。由我处牵头,各系参与对于教学工作中的常规工作进行梳理,对于系部和校级职责明确,理顺各级各部门责权利。对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规范工作流程,科学管理。将新增及修订制度按照学校规范出台。

(二)以学分制改革为引领,深化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开发

1、继续做好重修课程的方案制定及执行,在学科特点的基础上,形成各学科的重修方案,将过程性学习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在原有的评价模式基础上形成以阶段性学习及考试为主的新的评价模式。加强对双桥门校区重修工作的`指导,学分清算工作的指导。

2、做好学分制改革首届毕业班的学分清算,对于光华路校区按照学分制方案的要求,对13级中职班级的学分进行清算,按照学分要求审定毕业资格。对于未达学分的学生进行分类对待,单科未达2/3学分的实施清考。单科均通过未达总学分的进行补学分。

3、结合省中等职业学校学测方案与xx市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各系做好新一轮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开发与上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结合专业课和文化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公共基础课开设的研讨。

(三)以构建现代职教体系为中心,提升教学质量。在多层次办学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加强对不同层次的教学质量管理。

学校现有“3+4”“5+2”“3+3”五年一贯制高职、三年中专、普职融通班等多种办学层次,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是不同层次教学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教学质量如何取决于每一节课的实施情况。本学期将继续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

1、做好“5+2”班级的升学考试工作。在各系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为学生打开升入公办二本的道路,做好考前的动员,组织好各系学生进行报名,统筹补课工作。

2、发挥二级管理优势,做好第一轮3+4转段考试复习迎考工作,以优秀成绩彰显我校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成效。加强对“3+4”班级的指导,做好13级“3+4”班转段升学工作,指导、督促各系做好转段准备工作,保证转段的顺利进行。

3、指导系部做好单招、注册入学、普职融通班的升学、报名工作。今年普职融通将有两个校区三个合作班级参加单招考试,双桥门校区有两个单招班升学,在本学期指导系部做好单招、注册入学、普职融通班的报名工作。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升全体教师科研素养

1、继续做好xx中专首届校级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学期将进行首届xx中专课题的开题工作,在上学期重点课题开题之后,进行普通课题的集体开题。为教师的教科研搭建有力的平台,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做好各级课题的各项管理工作。做好省级第二期职业教育四个课题的结题工作,做好第三期课题的申报工作。指导做好xx市十二五规划课题的滚动课题研究工作,帮助教师理清课题研究的方法与路径,提升教科研水平。

3、做好校20xx年度论文评比活动总结工作,进行相关数据分析,公布获奖名单,组织优秀论文在全校做交流,并推荐至《xx终身教育》杂志发表。

4、完善已有的教科研管理平台中的论文管理和课题管理功能,与学校OA办公网衔接。搭建教师科研业务管理平台,初步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将教师科研业务相关数据数字化归档管理。

5、与系部联手共同制定20xx年度的校本培训计划,按学校24课时 ,系部12课时进行申报。重点做好信息化教学的相关培训,主要针对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设计与课堂组织,教学软件的开发及应用。做好期刊查询、网络学习平台使用的相关校本培训。

6、进行青年教师沙龙活动及相关培训,主要针对新入职一年教师规范教案撰写培训,针对入职三年教师课题申报与课题研究相关培训,并组织系部对入职两年教师进行相应的技能过关考核及测试。进行“教科研工作量”的工作调研和宣传

7、为更好的适应高职学校的发展要求,积极调研、初步形成有关教师教科研工作量的认证体系,做好教科研工作量的相应的宣传,确保下一学年度能开展教师教科研工作量的申报与认定。

(五) 进行各级各类比赛,促进教师个人发展

1、结合省、市级职业学校“优质课”评比工作,组织开展校级“优质课”评比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级竞赛,做好相关辅导及申报工作。

2、组织校级研究课交流活动,该项工作将与教研组的主题教研活动与备课组的优秀课例备课评比相结合。为各系各教研组搭建教学模式及方法的交流与学习的平台,全面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

3、结合省市信息化大赛的赛项,在教学中继续推进网络空间教学,促使老师教学观念的变化和提升信息化教学的水平。

(六)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1、做好20xx年的招生工作。对20xx年招生情况进行总结,做好中职招生专业设置的调研、汇总、报备工作,做好五年高职的新专业及专业方向申报和已有专业目录调整工作;做好招生宣传册的修订工作、招生展板的修订工作;招生宣传的排班工作;招生问答的梳理工作,假期招生工作。各项大型招生活动的落实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做好招生专业设置的调研、汇总工作,做好学校形象宣传的策划,提高生源质量,保证三年中专、五年高职、3+3中职与高职衔接、3+4中职与本科衔接及5+2高职与本科衔接等多个办学层次的招生质量。招生规模稳定保持与20xx年同步。

2、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考核、实习指导、就业指导工作。

中职第一次实行2.5+0.5人才培养模式,双区的两个系部也是第一次实行系部管理,加强系部之间的经验交流,指导各系开展就业实习工作,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指导工作。结合此工作,进一步开发校企合作的单位,拓展学生实习的就业面。做好五年高职的派遣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结合省联院工作,做好省就业指导、跟踪与实习管理平台的建设,数据采集使用工作。

3、学籍及单招报名工作

学籍管理工作。优化纸质学籍和电子学籍的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省、联院学籍管理系统的统一,严格依据各种规范申请表格更新每月的学籍异动表。

做好单招、注册入学、转段及专转本的报名、技能考核、体检、考试、填志愿等工作。 广博教育网

(七)其他工作

1、图书馆及教材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过程管理,严格从正规渠道征订教材教辅,及时向师生提供教材簿本等服务,保证教学及相关教研、课外活动等正常开展。做好新书上架工作,向全体师生进行开放。结合中职及高职的要求,做好配套课务的教材征订工作。

2、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工作。做好13级高职、14级中职的普通话考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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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部制改革 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做中教做中学”为指导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做中教做中学”为指导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论文摘要:为实施“做中学、做中教”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首先必须深化以实践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改革。本文主要论述了中职学校课程改革的动因、目标、任务及工作思路。为推进课程改革提供借鉴和方法。论文关键词:中职学校;做中学;做中教;课程改革2007年9月7日,温总理在视察大连市轻学校

2023-08-19 23: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