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专业 > 正文

江苏: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2023-08-08 19:25:14 | 广博教育网

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选测等级 投档最低分 辅助排序分
1117 南京体育学院 BC 322 233
1125 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BC 330 236
1272 苏州科技学院 BB 340 238
1275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 BB 343 250
1324 徐州工程学院 BC 339 238
1424 徐州师范大学(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办学) BC 330 241
1711 淮海工学院 BC 319
1713 南京中医药大学 BC 319
1720 南京晓庄学院 BC 319
1723 徐州师范大学 BC 319
17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BC 319
1728 金陵科技学院 BC 331 231
1729 盐城师范学院 BC 319 227
1732 常州工学院 BC 319
1734 徐州工程学院 BC 319
1741 淮阴师范学院 BC 319
1742 淮阴工学院 BC 319
2321 安徽财经大学 BB 343 233
2341 安徽理工大学 BB 338 253
2349 皖南医学院 BB 324 241
2351 淮北师范大学 BB 335 236
2361 安徽工业大学 BB 346 248
2408 龙岩学院 BB 325 227
2409 闽江学院 BB 333 234
2410 三明学院 BB 327 232
2502 华东交通大学 BB 342 242
2504 江西中医学 BC 340 245
2510 江西师范大学 BB 334 228
2512 江西警察学院 BB 331 229
2522 赣南医学院 BB 320 221
2523 赣南师范学院 BB 320 221
2527 新余学院 BB 321 233
2531 景德镇陶瓷学院 BC 323 230
2541 东华理工大学 BB 332 233
2551 宜春学院 BB 326 236
2561 九江学院 BB 325 229
2571 上饶师范学院 BB 319 233
2581 井冈山大学 BB 337 240
2602 济南大学 BC 342 239
2607 山东建筑大学 BB 339 251
2609 山东交通学院 BB 330 237
2610 山东轻工业学院 BC 335 252
2613 枣庄学院 BB 325 231
2650 滨州学院 BC 329 240
2669 菏泽学院 BC 324 228
2671 曲阜师范大学 BB 334 232
2683 德州学院 BC 320 233
2691 泰山医学院 BB 321 216
2701 山东女子学院 BB 324 235
2702 济宁学院 BB 331 235
2706 泰山学院 BB 324 227
3217 天津体育学院 BB 319 223
3218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BB 330 238
3315 河北金融学院 BB 336 238
3318 防灾科技学院 BB 320 229
3332 河北联合大学 BB 328 245
3341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BC 324 238
3406 太原工业学院 BB 328 246
3410 山西农业大学 BB 323 235
3416 太原师范学院 BB 332 219
3417 山西大同大学 BB 324 229
3418 运城学院 BB 320 232
3432 晋中学院 BC 320 234
3506 内蒙古民族大学 BB 319
3511 内蒙古科技大学 BB 319
4112 鞍山师范学院 BB 319
4114 辽宁中医药大学 BB 328 229
4116 沈阳体育学院 BB 319
4152 渤海大学 BB 324 226
4192 辽宁科技学院 BC 319
4207 长春师范学院 BB 321 221
4209 长春工程学院 BB 322 229
4210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BB 320 231
4212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BB 319
4220 吉林警察学院 历史B,另一门C 321 215
4225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BB 319
4232 北华大学 BB 326 239
4306 黑龙江工程学院 BB 324 241
4311 黑龙江大学 BB 335 228
4337 绥化学院 BC 319
4352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BB 319
5103 中原工学院 BC 321 239
5104 河南工业大学 BC 319
5105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BB 327 227
5110 河南科技学院 BC 331 240
5114 河南中医学院 BC 333
5125 周口师范学院 BB 320 226
5133 洛阳师范学院 BC 325 235
5161 安阳工学院 BC 324 224
5162 安阳师范学院 BB 320 242
5173 新乡学院 BB 321 216
5181 南阳师范学院 BC 319 228
5193 河南城建学院 BB 321 225
5198 商丘师范学院 BC 322 230
5213 武汉体育学院 BC 321 233
5216 武汉工业学院 BB 333 231
5251 三峡大学 BB 329 223
5256 湖北医药学院 BB 320 234
5285 荆楚理工学院 BB 320 235
5290 襄樊学院 BC 319 219
5308 长沙学院 BB 334 234
5341 南华大学 BB 332 231
5342 衡阳师范学院 BB 323 219
5343 湖南文理学院 BB 319 225
5361 吉首大学 BB 321 217
5371 邵阳学院 BC 321 235
5381 湘南学院 BC 321 237
5385 怀化学院 BB 321 240
5391 湖南科技学院 BB 322 221
5393 湖南女子学院 BC 322 231
5503 广西财经学院 BB 335 240
5505 玉林师范学院 BC 319 229
5508 广西医科大学 BB 326 236
5509 百色学院 BC 319 223
5518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BC 319
5531 广西工学院 BB 319
5561 梧州学院 BB 320 238
6105 西南民族大学 BB 326 229
6108 成都体育学院 BC 321 223
6111 成都中医药大学 BB 329 240
6117 西昌学院 BC 319
6120 四川警察学院 BC 323 231
6142 西华师范大学 BC 319 231
6143 泸州医学院 历史B,另一门C 332 230
6144 绵阳师范学院 BC 321 231
6151 乐山师范学院 BC 319
6181 宜宾学院 BC 321 223
6213 重庆三峡学院 BB 319 239
6214 长江师范学院 BB 325 231
6221 重庆科技学院 BB 337 240
6305 贵州民族学院 BC 319
6306 贵州师范大学 BC 321 227
6308 安顺学院 BC 319
6309 贵阳学院 BC 319 222
6310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BC 319
6315 毕节学院 BC 319
6405 云南农业大学 BC 327 237
6406 昆明医学院 BC 330 234
6407 玉溪师范学院 BC 321 221
6409 楚雄师范学院 BC 319 237
6410 昆明学院 BC 320 237
6411 大理学院 BC 322 235
6413 红河学院 BB 319
6414 云南民族大学 BC 328 233
7114 西安医学院 BC 337 237
7140 渭南师范学院 BC 320 226
7167 陕西理工学院 BB 320 219
7203 兰州商学院 BB 326 231
7204 兰州交通大学 BB 330 229
7205 西北民族大学 BB 319
7206 甘肃农业大学 BB 322 227
7211 陇东学院 BC 319
7216 天水师范学院 BB 319
7218 兰州城市学院 BC 319
7302 青海民族大学 BB 320 241
7401 北方民族大学 BB 319
7521 伊犁师范学院 BC 319

  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辅助排序分(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和检录。按照教育部部署,经省招委会研究决定,200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试点。为确保改革试点成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09]7号)精神,在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试点范围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范围为文史类、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的常规志愿(即“第一志愿”)及这三个批次的征求志愿,高职高专批常规志愿和高职高专的补充录取志愿。本、专科提前批及体育、音乐、美术类的各批次由于面试成绩不通用以及各院校录取标准不一致等原因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二、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有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不再设“参考志愿”。常规志愿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和是否愿意院校间调剂栏目,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高职高专批的常规志愿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高职高专批不设征求志愿,而在高校开学新生报到后根据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组织补充录取。补充录取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2、常规志愿、征求志愿和高职高专批的补充录取志愿都实行网上填报。具体填报时间见附件;具体填报办法由省高招办另文公布。

三、投档原则

1、考生排序原则: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群体按投档分(总分加固定照顾项目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2、考生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按考生的成绩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若干个“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出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学校;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确认因志愿填报不当等原因不能被投档。

  如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若干个考生投档分和单科分数均相同,则不占院校调档比例同时出档,由院校检录。

3、凡按照《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享受的照顾加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作为固定加分计入投档分(即考生仍按总分排序),只是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平行志愿时,才作为相关志愿栏目的加分处理。

四、投档程序及办法

1、提供生源分布统计(模拟投档)

  由于院校的投档比例变化将引起院校生源分布统计的变化,而院校的生源分布统计须通过模拟投档进行,因此,每批次正式投档前2天,省高招办要与相关高校进行内部的沟通协调(即模拟投档)。第一次,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模拟投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等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提出正式调档比例。省高招办根据院校意见调整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后,再进行第二次沟通协调,以形成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分数线。

2、提供生源分布(模拟投档)的比例和正式投档比例

  在闽高校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5;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1。

  原则上,省属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为1:1;部属及省外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不超过1:1.05。正式投档比例按照执行计划(即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测算。

3、常规志愿投档与录取

  相应批次所有高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后,省高招办开始进行正式投档,按“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高校审录。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最低录取分数。

4、征求志愿投档与录取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线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考生均可填报(含政策性降分);但投档时考生成绩必须高于相关高校常规录取时的最低录取分数方可投档。

  征求志愿不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进行正式投档,投档比例统一为1:1,投档后由高校审录。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个别院校仍未完成计划,则进行院校间调剂志愿的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1:1。

5、降分录取

  调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委会批准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5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降分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降分,投档比例为1:1。

五、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的招生,由已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上网填报。省高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单独将这类考生电子档案投给相关高校。高校应在当天使用单列招生计划录取完毕,并及时将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高招办,以便进入该批次的“平行志愿”投档。

六、其他事项

1、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的管理,继续严格实行考生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的规定,即: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不允许已被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退回再改投其他学校。

2、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各级高招办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为试点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3、录取进程如出现特殊未作规定的事项,由省招委会组建的录取现场领导组集体研究处理。

4、本实施办法由省高招办负责解释。

广博教育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江苏: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相关推荐
江苏: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0306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BB3402371113南京中医药大学BB3412411117南京体育学院BC3201125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BC332252

2023-08-09 14:17:23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

2023-10-22 07:41:19
江苏:高招本科第一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史类)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一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史类)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2012年高招本科第一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史类)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110南京工业大学BB3512541115南京林业大学BC3492491222江苏师范大学BC3411301南通大学BB3411381扬州大学BB3441401江苏大学BB3452491

2023-08-16 03:49:17
江苏省本科第三批文史类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本科第三批文史类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2012年江苏省本科第三批文史类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598有关高校联建宿迁学院计划CC274186181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BC3022161823南京体育学院(按民办机制招生收费)CC2721941826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CC2842051837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

2023-10-08 11:13:38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

2023-10-02 11:37:42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三批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三批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

2023-10-16 22:25:48
江苏: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福建: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福建: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117南京体育学院BC3222331125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BC3302361272苏州科技学院BB3402381275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BB34325

2023-08-17 20:43:54
江苏: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福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福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117南京体育学院BC3222331125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BC3302361272苏州科技学院BB3402381275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BB34325

2023-08-11 04: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