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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福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2023-08-11 04:22:00 | 广博教育网

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选测等级 投档最低分 辅助排序分
1117 南京体育学院 BC 322 233
1125 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BC 330 236
1272 苏州科技学院 BB 340 238
1275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 BB 343 250
1324 徐州工程学院 BC 339 238
1424 徐州师范大学(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办学) BC 330 241
1711 淮海工学院 BC 319
1713 南京中医药大学 BC 319
1720 南京晓庄学院 BC 319
1723 徐州师范大学 BC 319
17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BC 319
1728 金陵科技学院 BC 331 231
1729 盐城师范学院 BC 319 227
1732 常州工学院 BC 319
1734 徐州工程学院 BC 319
1741 淮阴师范学院 BC 319
1742 淮阴工学院 BC 319
2321 安徽财经大学 BB 343 233
2341 安徽理工大学 BB 338 253
2349 皖南医学院 BB 324 241
2351 淮北师范大学 BB 335 236
2361 安徽工业大学 BB 346 248
2408 龙岩学院 BB 325 227
2409 闽江学院 BB 333 234
2410 三明学院 BB 327 232
2502 华东交通大学 BB 342 242
2504 江西中医学 BC 340 245
2510 江西师范大学 BB 334 228
2512 江西警察学院 BB 331 229
2522 赣南医学院 BB 320 221
2523 赣南师范学院 BB 320 221
2527 新余学院 BB 321 233
2531 景德镇陶瓷学院 BC 323 230
2541 东华理工大学 BB 332 233
2551 宜春学院 BB 326 236
2561 九江学院 BB 325 229
2571 上饶师范学院 BB 319 233
2581 井冈山大学 BB 337 240
2602 济南大学 BC 342 239
2607 山东建筑大学 BB 339 251
2609 山东交通学院 BB 330 237
2610 山东轻工业学院 BC 335 252
2613 枣庄学院 BB 325 231
2650 滨州学院 BC 329 240
2669 菏泽学院 BC 324 228
2671 曲阜师范大学 BB 334 232
2683 德州学院 BC 320 233
2691 泰山医学院 BB 321 216
2701 山东女子学院 BB 324 235
2702 济宁学院 BB 331 235
2706 泰山学院 BB 324 227
3217 天津体育学院 BB 319 223
3218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BB 330 238
3315 河北金融学院 BB 336 238
3318 防灾科技学院 BB 320 229
3332 河北联合大学 BB 328 245
3341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BC 324 238
3406 太原工业学院 BB 328 246
3410 山西农业大学 BB 323 235
3416 太原师范学院 BB 332 219
3417 山西大同大学 BB 324 229
3418 运城学院 BB 320 232
3432 晋中学院 BC 320 234
3506 内蒙古民族大学 BB 319
3511 内蒙古科技大学 BB 319
4112 鞍山师范学院 BB 319
4114 辽宁中医药大学 BB 328 229
4116 沈阳体育学院 BB 319
4152 渤海大学 BB 324 226
4192 辽宁科技学院 BC 319
4207 长春师范学院 BB 321 221
4209 长春工程学院 BB 322 229
4210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BB 320 231
4212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BB 319
4220 吉林警察学院 历史B,另一门C 321 215
4225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BB 319
4232 北华大学 BB 326 239
4306 黑龙江工程学院 BB 324 241
4311 黑龙江大学 BB 335 228
4337 绥化学院 BC 319
4352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BB 319
5103 中原工学院 BC 321 239
5104 河南工业大学 BC 319
5105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BB 327 227
5110 河南科技学院 BC 331 240
5114 河南中医学院 BC 333
5125 周口师范学院 BB 320 226
5133 洛阳师范学院 BC 325 235
5161 安阳工学院 BC 324 224
5162 安阳师范学院 BB 320 242
5173 新乡学院 BB 321 216
5181 南阳师范学院 BC 319 228
5193 河南城建学院 BB 321 225
5198 商丘师范学院 BC 322 230
5213 武汉体育学院 BC 321 233
5216 武汉工业学院 BB 333 231
5251 三峡大学 BB 329 223
5256 湖北医药学院 BB 320 234
5285 荆楚理工学院 BB 320 235
5290 襄樊学院 BC 319 219
5308 长沙学院 BB 334 234
5341 南华大学 BB 332 231
5342 衡阳师范学院 BB 323 219
5343 湖南文理学院 BB 319 225
5361 吉首大学 BB 321 217
5371 邵阳学院 BC 321 235
5381 湘南学院 BC 321 237
5385 怀化学院 BB 321 240
5391 湖南科技学院 BB 322 221
5393 湖南女子学院 BC 322 231
5503 广西财经学院 BB 335 240
5505 玉林师范学院 BC 319 229
5508 广西医科大学 BB 326 236
5509 百色学院 BC 319 223
5518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BC 319
5531 广西工学院 BB 319
5561 梧州学院 BB 320 238
6105 西南民族大学 BB 326 229
6108 成都体育学院 BC 321 223
6111 成都中医药大学 BB 329 240
6117 西昌学院 BC 319
6120 四川警察学院 BC 323 231
6142 西华师范大学 BC 319 231
6143 泸州医学院 历史B,另一门C 332 230
6144 绵阳师范学院 BC 321 231
6151 乐山师范学院 BC 319
6181 宜宾学院 BC 321 223
6213 重庆三峡学院 BB 319 239
6214 长江师范学院 BB 325 231
6221 重庆科技学院 BB 337 240
6305 贵州民族学院 BC 319
6306 贵州师范大学 BC 321 227
6308 安顺学院 BC 319
6309 贵阳学院 BC 319 222
6310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BC 319
6315 毕节学院 BC 319
6405 云南农业大学 BC 327 237
6406 昆明医学院 BC 330 234
6407 玉溪师范学院 BC 321 221
6409 楚雄师范学院 BC 319 237
6410 昆明学院 BC 320 237
6411 大理学院 BC 322 235
6413 红河学院 BB 319
6414 云南民族大学 BC 328 233
7114 西安医学院 BC 337 237
7140 渭南师范学院 BC 320 226
7167 陕西理工学院 BB 320 219
7203 兰州商学院 BB 326 231
7204 兰州交通大学 BB 330 229
7205 西北民族大学 BB 319
7206 甘肃农业大学 BB 322 227
7211 陇东学院 BC 319
7216 天水师范学院 BB 319
7218 兰州城市学院 BC 319
7302 青海民族大学 BB 320 241
7401 北方民族大学 BB 319
7521 伊犁师范学院 BC 319

  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辅助排序分(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福建: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在认真总结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确保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根据福建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1]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10]6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艺术类的所有批次[即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

  二、录取的组织管理

  录取工作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依次进行。

  其中,本科批由于院校数量较多且计划管理模式与录取规则多样,为了方便考生填报志愿以及录取过程有序运行,特将院校(专业)分成A、B、C三种类型分别组织实施投档与录取:A类型为使用校考成绩且在2010年属于我省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外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和福建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圆号、长号、小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唢呐、琵琶、二胡、扬琴、中西打击乐器、贝司、笙、笛子、古琴)本科专业,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本科专业、艺术教育本科专业,福建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空中乘务方向本科专业。B类型为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类型为使用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与录取时按照A类型、B类型到C类型的顺序分别进行。

  除本科提前批外,艺术类其他各批次(包括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按专业类别招生,即将艺术类(分文科、理科)各专业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分别进行投档与录取。

  三、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设3个(A、B、C)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不设征求志愿。

  2、本科批:

  (1)A类型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2)B类型和C类型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3、高职(专科)批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二)志愿填报的原则

  1、填报本科提前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书,且必须获得所填报院校专业的校考合格证书(报考只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除外)。

  2、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院校均按照省级专业统考类别分类进行投档与录取。填报本科批或高职(专科)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应有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填报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的除外〕。其中,考生填报常规志愿时,其文考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都必须达到相应的省定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征求志愿时,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省定本科或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必须不低于省定本科或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同时,考生填报的常规志愿(或征求志愿)中所有院校的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个专业类别。

  3、如填报投档后以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本科批(A类型和C类型)院校(专业),考生不但文考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且还须获得所填报院校的校考合格证书。

  (三)志愿填报的时间和方式

  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都实行网上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和填报办法由福建省高招办另文公布。

  四、考生排序规则和投档比例

  (一)考生排序规则

  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均区分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分文科、理科以考生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文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二)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三)投档比例

  1、本科提前批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的生源中,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

  2、本科批

  (1)A类型在文考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中,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一次全部投档。

  (2)B类型和C类型的常规志愿原则上按院校实际招生计划的1:1.1投档;征求志愿和降分录取按院校实际招生计划的1:1投档。

  3、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原则上按院校实际招生计划的1:1.1投档;征求志愿和降分录取按院校实际招生计划的1:1投档。

  五、投档和录取办法

  (一)本科提前批

  实行“平行检索、一档多投、院校预录、考生确认”的投档与录取办法。福建省高招办向考生所填报的院校投放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由各招生院校按录取规则进行审录并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高招办审核通过后转为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通过福建高招网站向考生公布,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后转为正式录取(如同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只能选择并确认一所)。如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有效确认,则由录取系统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确定一所院校作为考生的正式录取院校

  (二)本科批

  1、常规志愿

  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在文考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中,按照考生综合分位次从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其中:

  A类型:根据考生志愿将考生档案全部投出,由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审录。

  B类型和C类型:按照院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和事先确定的投档比例,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栏目顺序逐个进行检索,如考生符合院校的投档条件,即将考生档案投出,由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审录。

  2、征求志愿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如尚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或追加的招生计划)再次统一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其不同类型的投档与录取办法与常规志愿时相同。

  3、降分录取

  征求志愿结束,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相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福建省高招办同意后,可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征求志愿时有填报该所院校志愿的考生。

  (三)高职(专科)批

  1、常规志愿

  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在文考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中,按照考生综合分位次从高到低排序后,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栏目顺序逐个进行检索,如考生符合院校的投档条件,即将考生档案投出,由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审录。

  2、征求志愿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如尚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或追加的招生计划)再次统一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其不同类型的投档与录取办法与常规志愿时相同。

  3、降分录取

  征求志愿结束,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相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福建省高招办同意后,可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征求志愿时有填报该所院校志愿的考生。

  (四)各批次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正式投档(即不实行模拟投档)。

  六、其他事项

  1、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执行。

  2、考生享受的固定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加分可以直接并入文考总分后(非固定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加分只有在符合加分条件时才并入文考总分),再按照相应专业类别的折算方法折算出综合分。广博教育网

  3、本实施办法由福建省高招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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