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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本科第三批文史类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2023-10-08 11:13:38 | 广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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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本科第三批文史类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2012年江苏省本科第三批文史类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选测等级 投档最低分 辅助排序分
1598 有关高校联建宿迁学院计划 CC 274 186
181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BC 302 216
1823 南京体育学院(按民办机制招生收费) CC 272 194
1826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CC 284 205
1837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 BC 281 210
1848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BC 298 215
1849 南京中医药大学林学 BC 285 209
1850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BC 279 196
2424 闽南理工学院 BC 265  
2637 山东协和学院 CC 296  
2751 青岛工学院 BC 279 217
3162 北京城市学院 历史B,另一门C 277  
3327 河北外国语学院 CC 265  
3426 山西工商学院 CC 275 199
4182 大连科技学院 CC 265  
4193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CC 269 195
4211 吉林动画学院 CC 265  
4281 长春建筑学院 CC 270  
4335 黑龙江东方学院 CC 265  
4392 哈尔滨华德学院 CC 265  
4393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CC 265  
4394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CC 265  
5176 黄河科技学院 CC 273 210
5196 郑州华信学院 CC 265  
5248 汉口学院 CC 269 188
5279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 CC 276 199
5324 长沙医学院 CC 265  
5337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CC 268 189
5424 广东白云学院 CC 265 191
5612 海口经济学院 CC 265  
6130 成都东软学院 CC 265  
7126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CC 265  
7136 西安翻译学院 CC 265  
7137 西安欧亚学院 CC 302 217
7139 西安思源学院 CC 265 197
7405 宁夏理工学院 BC 265  
8208 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 CC 277 225
8209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CC 276 197
8212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CC 265  
8236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BC 309 224
8237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CC 278 195
8241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BC 291 222
8253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CC 273 203
8254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CC 273 193
8263 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 CC 267 193
8264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CC 265  
8266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CC 276 213
8267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CC 278 201
8268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CC 273 196
8270 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 CC 265  
8271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CC 268 208
8272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 BC 285 203
8291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CC 269 210
8308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BC 299 216
8311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BC 283 207
8312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 CC 265  
8353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CC 278  
8355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CC 273 197
8359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CC 278 203
8373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CC 265  
8374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BC 265  
8377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BC 265  
8380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CC 265  
8381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CC 282 201
8400 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BC 265  
8401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CC 269  
8406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BC 270 185
8407 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 BC 265  
8408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BC 265 198
8413 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CC 265  
8415 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CC 265  
8423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CC 269 204
8425 哈尔滨广厦学院 CC 265  
8431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BC 266 211
8433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 CC 265  
8435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CC 265  
8436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历史B,另一门C 265  
8437 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 CC 265  
8438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CC 271  
8439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CC 265  
8453 哈尔滨石油学院 CC 265  
8454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CC 292 231
8504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CC 265  
8505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CC 278 206
8515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BC 265  
8526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BC 291 207
8527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BC 265  
8528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CC 275 204
8529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BC 265  
8534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CC 265  
8535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BC 270 184
8537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 CC 265  
8538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CC 265  
8539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CC 265  
8541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BC 265  
8543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BC 273 216
8544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CC 265  
8546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CC 265  
8548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CC 265  
8550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CC 265  
8551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CC 265  
855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CC 265  
8553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CC 265  
8554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CC 265  
855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 CC 265  
8559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CC 277 214
8561 三亚学院 CC 265  
8562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CC 265  
8608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CC 265  
8610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CC 265  
8611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CC 265  
8614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CC 265  
8615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CC 276 201
8633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CC 265  
8634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CC 265  
8635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CC 265  
8637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CC 268 203
8651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CC 265  
8652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CC 265  
8653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CC 265  
8654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 CC 265  
8655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CC 271 202
8657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CC 265  
8702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CC 265  
8706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BC 265  
8711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CC 265  
8713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CC 265  
8715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CC 266 199
8761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CC 265  
8762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CC 265  
8764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CC 265  

  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辅助排序分(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江苏省本科第三批文史类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和检录。按照教育部部署,经省招委会研究决定,200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试点。为确保改革试点成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09]7号)精神,在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试点范围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范围为文史类、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的常规志愿(即“第一志愿”)及这三个批次的征求志愿,高职高专批常规志愿和高职高专的补充录取志愿。本、专科提前批及体育、音乐、美术类的各批次由于面试成绩不通用以及各院校录取标准不一致等原因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二、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有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不再设“参考志愿”。常规志愿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和是否愿意院校间调剂栏目,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高职高专批的常规志愿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高职高专批不设征求志愿,而在高校开学新生报到后根据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组织补充录取。补充录取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2、常规志愿、征求志愿和高职高专批的补充录取志愿都实行网上填报。具体填报时间见附件;具体填报办法由省高招办另文公布。

三、投档原则

1、考生排序原则: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群体按投档分(总分加固定照顾项目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2、考生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按考生的成绩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若干个“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出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学校;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确认因志愿填报不当等原因不能被投档。

  如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若干个考生投档分和单科分数均相同,则不占院校调档比例同时出档,由院校检录。

3、凡按照《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享受的照顾加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作为固定加分计入投档分(即考生仍按总分排序),只是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平行志愿时,才作为相关志愿栏目的加分处理。

四、投档程序及办法

1、提供生源分布统计(模拟投档)

  由于院校的投档比例变化将引起院校生源分布统计的变化,而院校的生源分布统计须通过模拟投档进行,因此,每批次正式投档前2天,省高招办要与相关高校进行内部的沟通协调(即模拟投档)。第一次,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模拟投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等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提出正式调档比例。省高招办根据院校意见调整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后,再进行第二次沟通协调,以形成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分数线。

2、提供生源分布(模拟投档)的比例和正式投档比例

  在闽高校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5;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1。

  原则上,省属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为1:1;部属及省外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不超过1:1.05。正式投档比例按照执行计划(即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测算。

3、常规志愿投档与录取

  相应批次所有高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后,省高招办开始进行正式投档,按“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高校审录。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最低录取分数。

4、征求志愿投档与录取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线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考生均可填报(含政策性降分);但投档时考生成绩必须高于相关高校常规录取时的最低录取分数方可投档。

  征求志愿不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进行正式投档,投档比例统一为1:1,投档后由高校审录。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个别院校仍未完成计划,则进行院校间调剂志愿的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1:1。

5、降分录取

  调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委会批准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5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降分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降分,投档比例为1:1。

五、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的招生,由已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上网填报。省高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单独将这类考生电子档案投给相关高校。高校应在当天使用单列招生计划录取完毕,并及时将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高招办,以便进入该批次的“平行志愿”投档。

六、其他事项

1、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的管理,继续严格实行考生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的规定,即: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不允许已被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退回再改投其他学校。

2、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各级高招办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为试点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3、录取进程如出现特殊未作规定的事项,由省招委会组建的录取现场领导组集体研究处理。

4、本实施办法由省高招办负责解释。

江苏省本科第三批文史类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广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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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2年高招本科第一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史类)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110南京工业大学BB3512541115南京林业大学BC3492491222江苏师范大学BC3411301南通大学BB3411381扬州大学BB3441401江苏大学BB3452491

2023-08-16 03:49:17
江苏省本科第三批理工类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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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本科第三批理工类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598有关高校联建宿迁学院计划CC283199181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BC3091823南京体育学院(按民办机制招生收费)CC2762141828徐州医学院华方学院BC3082251830常州大学怀德学院BC300

2023-07-24 22:58:31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

2023-10-22 07:41:19
江苏省本科第三批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福建:普通高校文史类理工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本科第三批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福建:普通高校文史类理工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2012年本科第三批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598有关高校联建宿迁学院计划CC2651625三江学院CC2892161801南京大学金陵学院BC3112401802东南大学成贤学院BC310220180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BC3102181804南

2023-08-12 22:19:21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福建:普通高校文史类理工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福建:普通高校文史类理工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

2023-07-15 22:05:44
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文科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 福建:普通高校文史类理工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文科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 福建:普通高校文史类理工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2011年本科第一批文科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江苏省2011年本科第一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201江苏大学BB3492481202江苏科技大学BB3452361222常州大学BB3442441291南通大学BB3432391322徐州师范大学BB3432

2023-07-14 02:18:18
江苏省高招本科第二批文史类平行志愿降分投档线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高招本科第二批文史类平行志愿降分投档线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2012年高招本科第二批文史类平行志愿降分投档线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613南京中医药大学BC3102301620南京晓庄学院BC3062221629徐州工程学院BC3032101632江苏技术师范学院BC3081633常州工学院BC3062341640淮海工学院BC

2023-08-26 11:13:44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

2023-10-02 11: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