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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专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2023-09-12 16:02:58 | 广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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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专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广东:201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专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 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最后以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

  第二章 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第五条 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层次的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第六条 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第三章 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第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每个院校志愿组设A、B、C顺序排列的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第八条 “平行志愿”实行高考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报考本科院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按第七条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顺序排列的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第四章 考生投档排序原则

  第十条 统考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 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五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 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 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意见;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预投档时,只向高校提供生源总人数及预投档分数线,不提供考生具体名单。预投档时,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上报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 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第十二、十三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C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

  第十八条 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 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 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审阅,择优录取。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高校必须妥善解决、处理。广博教育网

  第二十五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再次审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六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且符合相关高校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相关高校志愿。相关高校应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合格考生名单。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应在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七条 报考高校自主招生,且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公示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经公示符合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高校自主招生的照顾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为第一次预投档的最低分数线。高校应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八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非通用语种、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

  第二十九条 各高校招收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考生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三十一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三十二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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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0年专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选测等级 投档最低分 辅助排序分
1131 江苏教育学 DD 167 138
1150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CC 160  
1151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CD 160  
1152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DD 228 190
1153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DD 205 132
1154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156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DD 195 147
1157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DD 203 147
1172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校区) DD 224 163
1205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DD 160  
1206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DD 216 190
1231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233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DD 194 134
1234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DD 174 140
1235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255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256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258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26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DD 160  
1281 苏州职业大学 DD 193 161
1283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284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218 155
1287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DD 197 151
1295 南通职业大学 DD 192 150
1296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DD 166 133
1298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213 145
1331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DD 183 147
1332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345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346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 DD 216 177
1352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365 扬州市职业大学 DD 200 151
1366 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DD 220 180
1376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DD 207 159
1501 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 DD 222 169
151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DD 229 173
1511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DD 164 117
154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583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601 三江学院 DD 235 163
1602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DD 206 160
1603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DD 169 135
1604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DD 175 128
1605 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DD 200 146
1606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DD 160  
1610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611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DD 166 134
1622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623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DD 160  
1628 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631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632 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633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 DD 160  
1638 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DD 160  
1641 紫琅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651 民办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661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DD 163 128
1671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681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DD 183 131
1685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733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DD 200 168
1748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755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758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764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771 三江学院 DD 182 145
177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773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DD 162 134
1775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776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784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785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796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799 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856 苏州港大思培科技职业学院 DD 160  
1857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89 147
2143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2144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2145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DD 178 131
2147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DD 190 148
2148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DD 184 160
2152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DD 163 131
2153 上海建桥学院 DD 233 174
2156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122
2157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历史C,另一门D 160  
2158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DD 226 166
2159 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2160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DD 179 150
2161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DD 163 118
2162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DD 168 129
2163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DD 160  
2225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2263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2269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2345 民办安徽文达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DD 160  
2358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DD 227 178
2415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DD 190 129
2424 闽南理工学院 DD 160  
2425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2428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DD 160  
2434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DD 215 166
2435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DD 195 162
2513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DD 217 176
2514 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 DD 217 164
2515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 DD 220 162
2516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DD 205 143
2517 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DD 185 146
2526 江西蓝天学院 DD 219 171
2528 赣西科技职业学院 DD 197 146
2553 江西太阳能科技职业学院 CD 247 168
2554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DD 233 167
2556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 DD 203 156
2591 南昌理工学院 DD 222 177
2592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 DD 232 159
2595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2605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DD 160  
2620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 DD 222 138
2626 青岛黄海职业学院 DD 228 182
2628 青岛滨海学院 DD 223 165
2629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 DD 195 161
2630 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 DD 233 165
2637 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 CC 256 175
2654 山东万杰医学院 DD 209 151
2656 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 DD 213 165
2663 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 DD 248 176
2664 山东英才学院 DD 231 181
2667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 DD 201 165
2668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DD 221 162
2672 山东大王职业学院 DD 208 171
2673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DD 214 159
2675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DD 225 171
2676 潍坊科技学院 DD 227 171
2690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DD 254 194
2696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DD 218 160
2697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DD 217 167
2698 烟台南山学院 DD 210 147
2699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 DD 238 175
3162 北京城市学院 DD 236 155
3163 北京吉利大学 DD 236 189
3164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DD 195 157
3166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3167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DD 174 143
3171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DD 215 172
3172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DD 176 143
3173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DD 160  
3174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DD 165 145
3177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DD 160  
3327 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 历史C,另一门D 184 138
3337 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 DD 202 158
3339 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 DD 160  
3340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DD 222 158
3345 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DD 171 135
3359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DD 204 126
3364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DD 228 162
3422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 DD 214 154
4153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DD 255 207
4193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DD 160  
4229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DD 193 167
4326 齐齐哈尔职业学院 CD 191 156
5109 郑州经贸职业学院 DD 220 154
5112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222 181
5124 郑州布瑞达理工职业学院 DD 160  
5127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DD 190 163
5196 郑州华信学院 DD 204 166
5199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DD 203 146
5222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DD 191 149
5228 长江职业学院 DD 160  
5230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DD 184 148
5238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DD 197 143
5260 武汉语言文化职业学院 DD 207 162
5263 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DD 171 134
5268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 DD 212 156
5335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 DD 213 153
5425 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 DD 160  
5435 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1 134
5472 民办南华工商学院 DD 160  
5473 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DD 160  
5516 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 DD 160  
5610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DD 206 149
5616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DD 225 184
5622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DD 185 138
6130 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DD 186 126
6219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DD 191 153
6220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DD 191 147
6222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DD 192 137
6229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DD 204 149
6230 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 DD 160  
6233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DD 201 138
6235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DD 193 145
6424 昆明艺术职业学院 DD 160  
7123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DD 213 155
7124 西京学院 DD 171 131
7125 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 DD 197 163
7126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DD 211 150
7133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DD 226 174
7134 西安培华学院 DD 193 141
7135 西安外事学院 DD 220 162
7136 西安翻译学院 DD 160  
7137 西安欧亚学院 DD 160  
7139 西安思源学院 DD 164 125
7170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DD 212 161
7405 宁夏理工学院 DD 209 166
7408 银川科技职业学院 DD 176 136
8242 民办万博科技职业学院 DD 216 157
8276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DD 160  
8281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DD 195 155
8439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DD 160  
8603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DD 194 146
8636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DD 211 155

  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辅助排序分(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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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9:19:01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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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2 14:08:36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专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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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

2023-09-08 16:51:23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普通高校招生专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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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9:46:38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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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8 22: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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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5: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