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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2023-09-10 16:46:19 | 广博教育网

今天,广博教育网小编为关注高考专业的同学们准备了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2012年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选测等级 投档最低分 辅助排序分
1123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CC 170  
1131 江苏教育学院 DD 170  
1150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CC 170  
1156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CC 260  
1157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162 江苏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DD 170  
1210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213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1214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DD 236 180
1216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CD 170  
1231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85  
123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DD 237  
1233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270 苏州职业大学 CC 247  
1273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CD 222  
1274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CC 249 188
1276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DD 233  
1310 南通职业大学 DD 170  
1312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313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331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352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370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392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410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1411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430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1431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DD 209  
1432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564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256 179
1565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DD 213  
1567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DD 170  
1574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576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577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581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589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593 扬州市职业大学 DD 170  
1595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23 江苏教育学院 DD 170  
1625 三江学院 DD 170  
1650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51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52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53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55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56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58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DD 170  
1661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62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1663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70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75 苏州职业大学 DD 170  
1677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82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83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87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92 扬州市职业大学 DD 170  
1694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695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175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DD 170  
1755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无锡办学点 DD 170  
1759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宜兴办学点 DD 170  
176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办学点 DD 170  
1763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常州办学点 DD 170  
1767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武进办学点 DD 170  
177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常熟办学点 DD 170  
1771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张家港办学点 DD 170  
1772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昆山办学点 DD 170  
1773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吴中办学点 DD 170  
1778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连云港办学点 DD 170  
1781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淮安办学点 DD 170  
1790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江都办学点 DD 170  
1795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宿迁办学点 DD 170  
1957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968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970 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DD 170  
1971 苏州港大思培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1974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197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DD 202 158
2111 上海师范大学 DD 170  
212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DD 170  
2133 上海金融学院 DD 263 175
2134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2136 上海电机学院 DD 170  
2138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211 159
2140 上海杉达学院 DD 170  
2142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43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44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45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46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DD 172  
2148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49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DD 170  
2150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52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54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55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56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57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58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60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DD 170  
2161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DD 170  
2162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63 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DD 170  
2165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166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DD 170  
2220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226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229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DD 170  
2232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235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236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237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253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DD 170  
2256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257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259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262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264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267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DD 214  
2303 安徽大学 DD 170  
2312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13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DD 170  
2314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CC 170  
2317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20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DD 170  
2322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DD 170  
2323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24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26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DD 170  
2328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29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DD 170  
2334 淮南联合大学 DD 170  
2337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38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39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44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48 池州学院 CC 170  
2352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53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57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CC 170  
2364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66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68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373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414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416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DD 170  
2420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424 闽南理工学院 DD 170  
2429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430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2434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DD 170  
2441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2442 宁德师范学院 DD 170  
2444 武夷山职业学院 DD 170  
2445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DD 170  
2446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DD 170  
2447 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 DD 170  
2506 南昌航空大学 DD 170  
2507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DD 170  
2511 南昌工程学院 CC 170  
2513 南昌工学院 DD 170  
2514 南昌职业学院 DD 170  
2515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 DD 170  
2516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2517 江西服装学院 DD 170  
2518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520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524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DD 170  
2526 江西科技学院 DD 170  
2527 新余学院 DD 170  
2528 赣西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2529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DD 170  
2530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DD 170  
2532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DD 170  
2533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DD 170  
2536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CD 170  
2537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DD 170  
2538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2541 东华理工大学 CC 170  
2553 江西太阳能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2554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DD 170  
2555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556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 DD 170  
2561 九江学院 DD 170  
2562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DD 170  
2563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565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566 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591 南昌理工学院 DD 170  
2592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2593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594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595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596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2597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DD 170  
2598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04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DD 170  
2609 山东交通学院 DD 170  
2617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19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DD 170  
2620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 DD 170  
2626 青岛黄海学院 DD 170  
2627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28 青岛滨海学院 DD 170  
2629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30 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36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DD 170  
2638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39 东营职业学院 DD 170  
2644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47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54 山东万杰医学院 DD 170  
2656 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57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58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59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DD 170  
2660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DD 170  
2665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2666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2667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2668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DD 170  
2670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DD 170  
2672 山东大王职业学院 DD 170  
2673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75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DD 170  
2676 潍坊科技学院 DD 170  
2677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DD 170  
2678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DD 170  
2679 枣庄职业学院 DD 170  
2685 滨州职业学院 DD 170  
2687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DD 170  
2688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DD 170  
2692 淄博职业学院 DD 170  
2694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DD 170  
2696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2697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2699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 DD 177 130
2703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DD 170  
2704 烟台职业学院 DD 170  
2705 临沂职业学院 DD 170  
2708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152 中华女子学院 DD 170  
3153 华北科技学院 DD 170  
3162 北京城市学院 DD 170  
3172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DD 170  
3177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DD 170  
3213 天津农学院 DD 170  
3220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DD 170  
3222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224 天津职业大学 DD 170  
3225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226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DD 170  
3227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228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231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DD 170  
3232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237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CC 170  
3239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DD 170  
3305 石家庄经济学院 DD 170  
3309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315 河北金融学院 DD 170  
3317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319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324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325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DD 170  
3327 河北外国语学院 DD 170  
3329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330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DD 170  
3341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DD 170  
3345 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DD 190 144
3359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DD 170  
3360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361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364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3409 太原大学 DD 170  
3420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423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424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425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430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DD 170  
3512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3514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4124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4146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4149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CC 170  
4153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4193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DD 170  
4209 长春工程学院 DD 170  
4217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4221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4227 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4236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4240 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4327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DD 170  
4328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4334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DD 170  
4336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4338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DD 170  
4339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 DD 170  
4382 牡丹江大学 DD 170  
4391 七台河职业学院 DD 170  
5109 郑州经贸职业学院 DD 170  
5111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5112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113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121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124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DD 170  
5126 郑州师范学院 DD 170  
5152 焦作大学 DD 170  
5172 中州大学 DD 170  
5175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186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187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188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CC 170  
5189 永城职业学院 DD 170  
5190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DD 170  
5196 郑州华信学院 DD 170  
5197 商丘工学院 DD 170  
5199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DD 170  
5220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DD 170  
5223 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26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27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28 长江职业学院 DD 170  
5229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DD 170  
5230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DD 170  
5231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38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DD 170  
5239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DD 170  
5241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44 鄂东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46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47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52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CC 224  
5253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58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59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62 鄂州职业大学 DD 170  
5263 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DD 170  
5264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5276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 DD 170  
5284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 DD 170  
5285 荆楚理工学院 DD 170  
5286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91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96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298 仙桃职业学院 DD 170  
5299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11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12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13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14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15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17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19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25 保险职业学院 DD 170  
5326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CC 170  
5327 湖南工学院 DD 170  
5328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29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5332 湖南工业大学 DD 170  
5338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DD 170  
5344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50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DD 170  
5353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56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57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58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60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DD 170  
5363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65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DD 170  
5368 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 DD 170  
5374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DD 170  
5375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DD 170  
5392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95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398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416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43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CD 170  
5454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471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472 民办南华工商学院 DD 170  
5473 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DD 170  
5512 桂林理工大学 DD 170  
5513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DD 170  
5516 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 DD 170  
5521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DD 170  
5522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5526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611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613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614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5615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DD 170  
5616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DD 170  
6122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6123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6130 成都东软学院 DD 170  
6133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6135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6138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6219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DD 170  
6225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DD 170  
6228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DD 170  
6312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6313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6316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DD 170  
6418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DD 170  
6431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6433 云南工商学院 DD 170  
7123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7127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7129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7130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7132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CC 170  
7133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DD 170  
7136 西安翻译学院 DD 170  
7139 西安思源学院 DD 170  
7143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DD 170  
7145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7147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7170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DD 170  
7210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DD 170  
7213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DD 170  
7515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DD 170  
7518 新疆职业大学 DD 170  
8281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DD 170  
8435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DD 170  
8436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DD 170  
8439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DD 170  
8603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DD 170  

  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辅助排序分(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201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 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最后以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

  第二章 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第五条 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层次的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第六条 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第三章 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第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每个院校志愿组设A、B、C顺序排列的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第八条 “平行志愿”实行高考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报考本科院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按第七条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顺序排列的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第四章 考生投档排序原则

  第十条 统考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 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五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 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 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意见;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预投档时,只向高校提供生源总人数及预投档分数线,不提供考生具体名单。预投档时,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上报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 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第十二、十三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C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

  第十八条 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 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 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审阅,择优录取。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高校必须妥善解决、处理。广博教育网

  第二十五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再次审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六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且符合相关高校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相关高校志愿。相关高校应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合格考生名单。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应在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七条 报考高校自主招生,且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公示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经公示符合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高校自主招生的照顾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为第一次预投档的最低分数线。高校应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八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非通用语种、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

  第二十九条 各高校招收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考生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三十一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三十二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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