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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批次各设6平行志愿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2023-09-27 15:09:01 | 广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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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批次各设6平行志愿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四川高考为降落榜风险 四批次各设6平行志愿

  距离2015年高考仅有一周时间了,今年的高考考试与录取是近年来变化最大的一次:本科录取二、三批次合并,志愿填报“扑朔迷离”;大部分川内二本院校专业调至本一批次招生,影响甚大;即便高考统考结束,部分考生也不能立马投入到休息放松状态,自主招生还将接踵而至……

  从6月1日“倒计时7天”开始,至9月中旬专科补录完成,华西都市报全媒体集群将全程为你服务,为考生朋友们提供及时、权威的高考政策、考务交通、试卷答案、服务咨询。

四批次各设6平行志愿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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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填报

  本一本二、专一专二

  各设6个平行第一志愿

  在今年的高考录取过程中,“梯度志愿”从普通的本专科常规的录取中告别了,取而代之的是降低考生落榜风险的“平行志愿”。从2008年起,我省开始推行“平行志愿”,逐年尝试在更多的批次中使用。到今年,本一本二、专一专二中全面实现“平行”。在提前批、预科与免费师范生录取中仍然采用适合这些特殊类招生的“梯度志愿”。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的普通类专业志愿设置和投档办法是这样安排的:

  提前批: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1个预科志愿。

  普通类批次: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以下类推),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及专业调配志愿。广博教育网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4个平行的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省考试院特别提醒,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院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视为不愿专业调配。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院校调配志愿。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平行志愿为A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选择该校的“定向调配”栏。

  以前的本三批院校今年属于哪个批次?

  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按照今年我省录取批次设置,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6个批次。

  今年把以前本科第三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为一个批次进行录取,即以前参与本科第三批录取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今年都属于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

  考场提醒

  指纹验证失败输身份证号再验证

  2015年,我省在普通高考中将继续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考生身份验证入场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考场模式或者通道模式。考生身份验证的流程是:刷身份证检索→比对信息→再进行指纹验证→指纹验证通过则完成身份验证。

  采用考场模式的考点,考生先进入考场,后验证身份;采用通道模式的考点,考生先验证身份,后进入考场。

  如果验证不成功,有不同的重新确认方式。身份证验证:在身份验证设备上刷身份证时,信息读取成功后要及时拿开身份证。若考生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考场模式考点通过选择考生座位号定位考生;通道模式考点通过输入其准考证号后5位或身份证号后6位定位考生。

  所有待考生定位后,再进行指纹验证。进行指纹验证时,考生应保持手指清洁、无汗(可用无绒毛抹布或布手套擦拭),指头应平放轻按于验证设备的相应位置。若考生指纹无法识别,则当场使用验证设备对该考生照相,允许其入场参考,待当堂科目入场验证结束后,再由考点信息管理员进行后台比对。

  考前38分钟安检请提前50分钟到场

  6月6日,将是每年常规看考场的时间。今年因为我省采用身份验证系统,考生不要忘记“开始安检是38分钟,但需要提前50分钟到考场。”

  看考场通常会是学校组织或者学生三两结伴前行,也建议有时间需要送考与陪考的家长们在周五陪着孩子走一趟,熟悉交通与路线。

  所有考生都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考点将对考场内考生的一举一动进行“现场直播”。各地考务部门将在考试期间对考点的考试管理进行现场督查,巡视全覆盖,确保考试万无一失。据介绍,我省标准化考点涵盖了五大系统:考试综合业务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指挥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可通过考场内的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考生看考场也需要保证一颗“纯洁的待考之心”,杜绝违法作弊。华西都市报记者肖笛

  五种物品不能带

  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

  学习用品: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涂改液、修正带等。

  计算用具:计算尺、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

  其他:手表、任何书籍、报纸、纸张等。

  衣服:校服、写有字母的、有拉链的、有文字的衣服。

  三种工具必须带

  证件: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

  笔: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正规店铺购买、准备多支)。

  工具: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

  五种答题禁忌

  答题卡不得折叠、不得撕破。

  严禁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作任何涂写和标记。

  严禁在条形码上写画。严禁使用添卷纸,也不准答在草稿纸上。

  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改错或用胶带纸。

  五条考场纪律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按照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逐一检查后依次出场。

  考生在考场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考生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逗留。

四批次各设6平行志愿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最后以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

  第二章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第五条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层次的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第六条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第三章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第七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第八条“平行志愿”实行高考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报考本科院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按第七条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D、E顺序排列的五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第四章考生投档排序原则

  第十条统考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五章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D、E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意见;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预投档时,只向高校提供生源总人数及预投档分数线,不提供考生具体名单。预投档时,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上报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第十二、十三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

  第十八条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审阅,择优录取。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高校必须妥善解决、处理。

  第二十五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再次审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六条符合相关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下同)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相关院校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高校自主招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为第一次预投档的最低分数线。高校应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八条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

  第二十九条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三十一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三十二条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实施办法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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