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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江苏省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2023-08-22 05:26:23 | 广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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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江苏省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考生填报的本批次的A、B、C、D、E、F六个院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投档,一旦进档,不再继续检索后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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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为了减少考生因总分相同而被一起投档到同一所志愿院校所面临退档的风险,充分保护考生利益,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确定的文、理科不同的单科比较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序:文科同分的科目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同分的科目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4.投档分数线表中,投档最低分为各校最后一名进档考生成绩,同时显示最后一名考生对应的文科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和理科对应的数学、外语、语文成绩。若填报同一所院校的多位考生总成绩刚好都是该校投档最低分总成绩,则通过按科目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来确定哪些考生可投档,第一个单科科目成绩相同,则再比较下一个。比如,浙江师范大学的投档情况表中文科投档最低分为414分,语文99分,外语111分,数学108分,若有两个文科考生A志愿都报考浙江师范大学,总成绩刚好都为414分,只有一个计划指标可投浙江师范大学,这时按顺序检索,则要看其语文成绩,若一个99分,另一个98分,则语文为99分者能投档至浙江师范大学,另一人则投不进;若二人语文恰好又全部是99分,则比较其外语成绩,比较方法与语文相同,以此类推。

  5.部分认可本市加分投档政策的外省市院校,考生投档最低分可低于本市公布的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及以内,即文科最低359分,理科最低322分。

  6.投档线不是录取线,考生被投档到招生院校后,各招生院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在招生院校完成全部专业录取后自然产生的、实际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即为录取线,同一招生院校的不同专业是会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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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与条件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16日8:30至15:00。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1年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文科类、理科类不低于185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凡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填报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时,须按时、准确网上填报并立即提交,不需要再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考生可以凭密码进行志愿修改,请考生妥善保管填报志愿的密码,如因密码保管不善引起的后遗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4. 考生填报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5.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都可在高职(专科)统一录取批次结束后,参加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考生参加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广博教育网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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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与条件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14日8:30至15:00。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2年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

2023-06-25 06:03:16
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2009年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9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09年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

2023-09-26 10:07:20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江苏省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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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

2023-06-24 21:10:11
江苏省普通高招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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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招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 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7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

2023-09-07 02:37:57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江苏省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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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出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

2023-09-30 05:10:56
江苏省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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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与条件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14日8:30至15:00。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2年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

2023-08-05 08:19:13
江苏省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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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苏省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1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无军籍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及其他共四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09年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

2023-10-09 18: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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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5 20: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