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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2023-09-26 10:07:20 | 广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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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2009年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9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09年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总分不得低于348分(特别注明的除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与等级需符合省及院校要求。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凡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 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19日8:30—15:00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经拟填报院校测试并入选的高水平运动员(总分不低于212分),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5.经拟填报院校测试(或认定)并入选的艺术特长生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6.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09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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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上海市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考生填报的本批次的A、B、C、D 四个院校志愿顺序进行投档。一旦进档,不再继续检索。

  3.为了减少考生由于总分相同被一起投档到同一所志愿院校而退档的风险,充分保护考生利益,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确定的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4.二本院校投档分数线表中,投档最低分为各校最低进档考生成绩,同时附文科投档最低分对应的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科目成绩和理科投档最低分对应的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若填报同一所院校的多位考生总成绩刚好都是该校投档最低分总成绩,则通过按科目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来确定哪些考生可投档,第一个单科科目成绩相同,则再比较下一个。比如,南京财经大学的投档情况表中文科投档最低分为454分,语文100分,外语118分,数学113分,综合17分,若有两个文科考生A志愿都报考南京财经大学,总成绩刚好都为454 分,只有一个计划指标可投南京财经大学,这时按顺序检索,则要看其语文成绩,若一个100分,另一个95分,则语文为100分者能投档至南京财经大学,另一人则投不进;若二人语文恰好又全部是100分,则比较其外语成绩,比较方法与语文相同,以此类推。

  5.部分认可本市加分投档政策的外地高校,最低分可低于本市公布的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即文科409分,理科36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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