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公布初审结果

2023-05-30 10:59:08 | 广博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1010248隶属于:教育部

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公布,考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登录)查看初审结果。5月28日14时至5月29日14时,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在我校报名系统中抢选笔试考点,未选择考点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分配考点。笔试考点均在浙江省内,预计选择范围包括杭州、金华、宁波、绍兴、台州、温州地区。笔试将于高考后进行,相关笔试安排请关注我校后续准考证通知。

初审通过或优秀的考生须于5月27日(具体时间以考试院公布为准)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广博教育网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公告信息,或添加我校招办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欢迎报考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

2023年5月26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公布初审结果”相关推荐
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浙江大学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2023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一、招生对象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023-05-11 09:25:30
浙江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评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
浙江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评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

各位考生:我校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在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公布,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看。初审通过考生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报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资格和录取,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浙江大学本

2023-05-29 16:22:25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传统和社会担当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2023年我校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一、报名条件(一)具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往届生);(二)10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2023-04-28 16:25:01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以报名号排序)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具体说明如下: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2.网上确认考试及缴费:请通过初审的考生即日起至5月31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b

2023-05-29 16:01:53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公示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我校现将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初审通过考生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近期发布的能力测试通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登录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进行反馈,我校将依规予以认真核查。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箱:bwzsb@bfsu.edu.c

2023-05-29 16:21:53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按报名号从小到大排序)。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bm.chsi.com.cn)查询初审结果和考生评审条件分。具体说明如下:1.公示时间:5月22日至5月31

2023-05-29 16:21:43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和《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确定以下同学(公示名单见附件)获得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面试资格。即日起考生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查询本人初审结果。一、公示期为

2023-05-30 10:59:39
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说明如下: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按报名号排序)。5月24日14:30后,考生可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

2023-05-29 16: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