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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浙江省体育类第一批首轮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表

2023-05-10 11:53:42 | 广博教育网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最后以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

  第二章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第五条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层次的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第六条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第三章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第七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第八条“平行志愿”实行高考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报考本科院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按第七条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D、E顺序排列的五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第四章考生投档排序原则

  第十条统考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五章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D、E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意见;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预投档时,只向高校提供生源总人数及预投档分数线,不提供考生具体名单。预投档时,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上报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第十二、十三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

  第十八条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审阅,择优录取。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高校必须妥善解决、处理。

  第二十五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再次审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六条符合相关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下同)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相关院校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高校自主招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为第一次预投档的最低分数线。高校应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八条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

  第二十九条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七章其他事项广博教育网

  第三十条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三十一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三十二条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实施办法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省2014年体育类第一批首轮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表

代码 院校名称 科类代码 科类名称 综合分 名次号
0004 浙江师范大学 4 体育(文) 559 42-00094
0005 宁波大学 4 体育(文) 547 42-00164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4 体育(文) 551 42-00143
0021 湖州师范学院 4 体育(文) 531 42-00302
0022 绍兴文理学院 4 体育(文) 536 42-00246
0023 台州学院 4 体育(文) 522 42-00383
0024 温州大学 4 体育(文) 540 42-00220
0038 丽水学院 4 体育(文) 525 42-00357
0120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4 体育(文) 505 42-00556
0121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4 体育(文) 497 42-00637
0138 丽水学院(少数民族班) 4 体育(文) 501 42-00596
1132 北京体育大学 4 体育(文)    
1172 首都体育学院 4 体育(文) 541 42-00208
1304 燕京理工学院(原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4 体育(文) 490 42-00716
1313 邯郸学院 4 体育(文) 496 42-00657
1417 运城学院 4 体育(文) 510 42-00503
2237 吉林体育学院 4 体育(文) 517 42-00437
2317 哈尔滨体育学院 4 体育(文) 517 42-00435
3148 上海体育学院 4 体育(文) 600 42-00010
3259 南京师范大学 4 体育(文) 594 42-00015
3622 江西理工大学 4 体育(文) 517 42-00437
3640 井冈山大学 4 体育(文) 518 42-00426
4079 武汉体育学院 4 体育(文) 527 42-00339
409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4 体育(文) 583 42-00029
4219 黄河科技学院 4 体育(文) 501 42-00602
4241 郑州轻工业学院 4 体育(文) 484 42-00787
4333 湖南理工学院 4 体育(文) 505 42-00554
4335 湖南农业大学 4 体育(文) 520 42-00403
4603 三亚学院 4 体育(文) 491 42-00707
5005 西南大学 4 体育(文) 621 42-00002
5025 重庆三峡学院 4 体育(文) 521 42-00394
5108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4 体育(文) 491 42-00710
5131 四川师范大学 4 体育(文) 529 42-00317
5315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4 体育(文) 494 42-00681
5321 云南师范大学 4 体育(文) 525 42-00359
0004 浙江师范大学 8 体育(理) 542 82-00109
0005 宁波大学 8 体育(理) 526 82-00196
0020 杭州师范大学 8 体育(理) 527 82-00184
0021 湖州师范学院 8 体育(理) 512 82-00326
0022 绍兴文理学院 8 体育(理) 514 82-00309
0023 台州学院 8 体育(理) 504 82-00415
0024 温州大学 8 体育(理) 520 82-00249
0038 丽水学院 8 体育(理) 500 82-00454
0120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8 体育(理) 472 82-00846
0121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8 体育(理) 456 82-01111
0138 丽水学院(少数民族班) 8 体育(理) 452 82-01169
1132 北京体育大学 8 体育(理) 565 82-00030
1172 首都体育学院 8 体育(理) 438 82-01346
1234 天津体育学院 8 体育(理) 477 82-00759
1304 燕京理工学院(原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8 体育(理) 451 82-01176
1415 太原理工大学 8 体育(理) 509 82-00365
1506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8 体育(理) 471 82-00859
2234 吉林师范大学 8 体育(理) 496 82-00503
2237 吉林体育学院 8 体育(理) 473 82-00831
3105 华东师范大学 8 体育(理) 575 82-00013
3145 上海师范大学 8 体育(理) 523 82-00221
3148 上海体育学院 8 体育(理) 553 82-00063
3227 江苏科技大学 8 体育(理) 499 82-00465
3264 南京体育学院 8 体育(理) 476 82-00776
3315 中国矿业大学 8 体育(理) 516 82-00285
3526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8 体育(理) 460 82-01049
3533 莆田学院 8 体育(理) 488 82-00599
3537 泉州师范学院 8 体育(理) 474 82-00812
3601 东华理工大学 8 体育(理) 492 82-00547
3604 赣南医学院 8 体育(理) 476 82-00773
3605 华东交通大学 8 体育(理) 509 82-00367
3619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8 体育(理) 487 82-00613
3622 江西理工大学 8 体育(理) 466 82-00943
3640 井冈山大学 8 体育(理) 483 82-00667
3644 九江学院 8 体育(理) 478 82-00742
3654 上饶师范学院 8 体育(理) 496 82-00504
3656 新余学院 8 体育(理) 481 82-00705
3657 宜春学院 8 体育(理) 482 82-00693
3705 济南大学 8 体育(理) 510 82-00347
3711 临沂大学 8 体育(理) 434 82-01403
3712 鲁东大学 8 体育(理) 493 82-00531
3725 曲阜师范大学 8 体育(理) 494 82-00522
3731 山东大学 8 体育(理) 525 82-00203
4001 长江大学 8 体育(理) 479 82-00732
4011 湖北大学 8 体育(理) 502 82-00439
4039 华中师范大学 8 体育(理) 564 82-00033
4048 三峡大学 8 体育(理) 486 82-00621
4079 武汉体育学院 8 体育(理) 496 82-00499
409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8 体育(理) 563 82-00037
4219 黄河科技学院 8 体育(理) 448 82-01202
4241 郑州轻工业学院 8 体育(理) 477 82-00761
4333 湖南理工学院 8 体育(理) 484 82-00650
4335 湖南农业大学 8 体育(理) 476 82-00786
4355 怀化学院 8 体育(理) 477 82-00762
4421 广州体育学院 8 体育(理) 459 82-01073
4423 广州中医药大学 8 体育(理)    
4511 广西民族大学 8 体育(理) 465 82-00969
4601 海口经济学院 8 体育(理) 443 82-01270
4603 三亚学院 8 体育(理) 456 82-01114
4607 海南师范大学 8 体育(理) 467 82-00926
5025 重庆三峡学院 8 体育(理) 484 82-00649
5027 重庆师范大学 8 体育(理) 505 82-00402
5032 重庆邮电大学 8 体育(理) 483 82-00674
5106 成都体育学院 8 体育(理) 485 82-00638
5108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8 体育(理) 448 82-01203
5204 贵阳医学院 8 体育(理) 468 82-00915
5310 曲靖师范学院 8 体育(理) 442 82-01289
5315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8 体育(理) 454 82-01138
6107 陕西理工学院 8 体育(理) 472 82-00844
6108 陕西师范大学 8 体育(理) 572 82-00018
6137 西安体育学院 8 体育(理) 476 82-00776
6215 西北师范大学 8 体育(理) 488 8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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