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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解读平行志愿填报误区

2023-04-30 05:38:24 | 广博教育网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最后以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

  第二章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第五条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层次的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第六条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第三章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第七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第八条“平行志愿”实行高考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报考本科院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按第七条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D、E顺序排列的五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第四章考生投档排序原则

  第十条统考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五章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D、E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广博教育网

  第十五条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意见;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预投档时,只向高校提供生源总人数及预投档分数线,不提供考生具体名单。预投档时,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上报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第十二、十三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

  第十八条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审阅,择优录取。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高校必须妥善解决、处理。

  第二十五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再次审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六条符合相关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下同)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相关院校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高校自主招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为第一次预投档的最低分数线。高校应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八条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

  第二十九条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三十一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三十二条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实施办法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解读平行志愿填报误区

  6月28日15:00起,我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自主选拔录取批(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也在此批次中填报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批、艺术特长生录取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本科第三批、本科第三批预科批、高职高专普通批、高职高专预科批等13个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正式开始。其中有10个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连日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接到不少考生和家长的咨询,许多考生和家长对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认识存在误区。为使考生和家长熟悉并掌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和常见误区进行详细解读。

  误区一:每个批次志愿填报完就开始该批次录取,然后再进行下一个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

  解读:今年我区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分两个时间段集中进行。6月17日至6月28日10:00进行的是本科提前批、独立学院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6月28日15:00至7月2日10:00进行的是剩余其他批次的志愿填报。

  所有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全部结束后,今年的录取工作于7月4日正式开始,各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期间,除部分批次的征集志愿需要考生另外填报外,不再安排其他志愿填报工作。因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浏览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及志愿填报系统网页,了解填报时间和方式,不要因疏忽错过机会。特别要提醒考生注意,今年高职高专普通批和预科批填报志愿的时间与往年不同,已提前至2014年6月28日15:00至7月2日10:00进行,与本科其他普通批次填报志愿时间一致,考生务必按时填报。

  误区二:实行平行志愿时,A、B、C、D四个院校志愿是绝对平行,没有顺序的。当考生同一批次中所报4个院校条件都满足时,会被同时投档,由考生自己选择一所。

  解读:平行志愿按考生分数高低来投档,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高分考生优先投档。投档时,首先分文科、理科按照分数将考生排序,然后由计算机按排位高低次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分数高的考生先被检索投档。比如某文科考生成绩排在全区所有文科考生的第5000名,需要等前面4999人检索处理完成后,才轮到这位考生。对于招生院校来说,投档后,学校数据库中看到的考生都为该校的第一志愿考生,要对所有被投档考生同时录取。

  但对于考生来说,平行的院校志愿间也有先后顺序,体现“遵循志愿”原则。每个考生投档时,计算机同时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BCD四个院校志愿,在多所院校都具备可投档条件时,将考生档案优先投放给其中顺序排在最前面的院校。这就是说,考生能否被投档到理想的学校,是按考生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来确定的,而不是从中任意挑选,因此,考生志愿的顺序也是非常重要的,填报时应将自己最想读的院校和专业放在前面。

  误区三:平行志愿批次,考生有4个院校志愿,投档时,若被A学校退档,还可以参加同批次B、C、D学校的录取。

  解读: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遵循“一次性原则”,即每批次同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只在同一轮投档中有效,同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若考生未能在该批次中被投档或在该批次中被退档,其原来所填报的该批次志愿作废,考生只能参加本批次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了。比如考生已获本科第一批的A高校出档,但其最终被A高校退档,则无法参加本轮本科第一批其他高校的录取,只能参加本科第一批的征集志愿录取或其填报的本科其他批次志愿的录取。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了解清楚志愿投档模式,认真对待每个批次的每一个院校志愿,尽量不要空置院校志愿,同时要注意拉开院校之间的梯度,留有保底院校,以免在本批次无院校可投而只能落后到下个批次投档录取。

  误区四: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填报志愿没有风险。

  解读:实行平行志愿之后,能降低填报志愿风险,但并不是零风险。平行志愿批次院校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110%以内,实际投档人数会略高于该校某专业实际招生人数。这种情况下,如果考生报考比较热门的专业、专业撞车且不愿接受调剂、不符合招生院校专业录取要求、在所投档的高校里相对分数低等,都可能会被退档,按照“一次性原则”,此时考生只能进入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可能失去被更高批次院校录取的机会。

  因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建议考生务必正确处理高考成绩与学校层次的对应关系、4个院校志愿之间的合理梯度关系、选择专业与选择院校的关系、满足专业志愿与服从调剂的关系、个人条件与专业要求的关系等问题,要正确地进行自我定位,所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之间要有高低的“落差”或者上下的“坡度”,按“冲、稳、保”的原则安排自己的志愿,即顺序在前的院校志愿可以填稍高一些,叫“冲一冲”;中间??也就是第二或者第三个志愿要稳,要跟自己的水平相当,叫“稳一稳”;最后还要留置一个学校志愿保底,叫“保一保”,这样才能增加投档成功的机会。

  如何判断学校往年录取分数的高低呢?考生可以根据历年的各高校在广西的招生录取情况来做个基本的判断。《2014年高考指南》一书提供了2013年高考录取各高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次出档的分专业录取情况。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也提供了网络版资料,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首页中的“广西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分析系统”查询。

  利用这些历史资料进行志愿预估的方式有三种:

  一是按考试成绩来对照。比如去年院校A的投档线为600分,那么理论上今年考生小王考600分就可以填报该校。由于不同年份高考试题难度不同、考生人群不同,使用这种方式并不十分科学。

  二是按线差来定位。比如去年院校B的投档线在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那么今年考生成绩超过该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20分应该就能填报该校。使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各批次招生计划之间比例的相对稳定和划线比例的相对稳定。如果去年一本计划占计划总量的20%,今年占到30%,或投档比例进行了调整,那么线差定位法准确度就会降低。

  三是按考生成绩名次来定位。比如去年590分被院校C录取,当时590分对应的名次是第350名,今年尽管考生小王只考了580分,但对应的名次已经是第340名,那小王填报院校C就算是合理的。使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高校招生计划数没有大幅度的变化,比如,去年某高校理科录取了100人,第1000名的理科考生可以上该高校,但今年若其招生计划减少到50人,那今年的第1000名就不一定能上得了这所高校了。

  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同样应该保持专业志愿之间的“落差”和“坡度”。对于成绩中等的考生,是选高校还是选专业,必须正确对待、充分考虑,在填报志愿时做出取舍。如果看重学校,对专业要求就不能太苛刻,同时建议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如果看重专业,就不要一味追求名校,很多高校虽然不是一流名校,但却拥有一流的专业。对考生而言,首先应对自己有正确定位,报“冲一冲”能达到的高校时应降低专业要求,并最好是选择服从院校专业调剂,减小因无法达到专业录取分而被退档的风险。

  误区五:被投档至一所学校,就意味着可以被录取了,可以被填报的专业录取。

  解读:除了因为投档比例造成部分低排位考生被投档后又因招生计划已被高排位的考生录满而退档的情况外,往年常见的被退档原因就是考生因为专业分不满足学校的专业录取线、且不服从调剂,院校专业无法满足其志愿,就不能被录取。

  当考生档案被投档至报考院校后,院校会按照事先在其《招生章程》里公布的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检。目前常见的专业录取规则有三种:一是“分数优先”,即进档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排名靠前考生的专业志愿;二是“志愿优先”,即“专业清、志愿清”,对于某个专业,首先将把该专业填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招生计划数大于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认识,再看将其填为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录满;三是“分数级差”,即考生在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情况下,后续专业志愿将减去一定的分数,再与将这些专业填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排序。

  不同的专业录取规则,考生专业录取顺序截然不同。例如考生小王和小李,小王高考成绩500分,第一专业志愿是法律专业;小李高考成绩501分,法律专业是第二专业志愿(默认其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两人同时投入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录取的A校,那么小李会被该校法律专业优先录取;若两人同时投入按照“志愿优先”规则录取的B校,那么小王会被该校法律专业优先录取;若两人同时投入按照“分数级差”规则录取的C校,级差定为2,那么小李的分数要减去2分,再排在小王的后面,参加该校法律专业的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了解院校的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分数认真分析,合理安排专业志愿顺序。同时要认识到,无论哪种专业录取方式,如果考生在所投档的高校里相对分数低,报考了比较热门的专业,又不愿接受调剂,很有可能不符合招生院校专业录取要求,造成退档。相反,有些考生虽然高考总成绩排位靠后一些,但是选择时避开了所谓的“热门”专业,最终却能被录取。因此,考生在选择专业时一定要有个合理定位,在分数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尽量服从专业调剂。

  误区六:考生认为被某校、某专业录取的把握很大,那么填报志愿时,其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可以随意填。

  解读: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须慎重考虑志愿,自己不想去的院校、不想读的专业,千万不要乱填。根据我区的录取规则,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被录取的机会,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高等学校征得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如果考生被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录取,而考生不愿就读,只能向高校提出退档申请,这种情况下,该考生将不能再参加当年我区普通高校任何批次的录取,只能等待下一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考生还需提前了解清楚的还有高校或专业对考生是否有“特殊要求”,如对身体条件、单科成绩、是否为少数民族等,往年曾经遇到文史类考生填报了理工类专业、女生填报了只招男生的专业等情况,考生的一时粗心很可能造成了无法被录取的结果。

  因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仔细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编写的《2014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充分了解报考专业条件和录取要求,对照自己的成绩和体检情况逐一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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