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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2023-09-15 05:59:29 | 广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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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办法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为7月11日9:00至15:00。

  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公安政法、航海、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及其他院校共5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4年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广博教育网

  凡报考标注“★”专业的院校的考生总分文科类不得低于333分,理科类不得低于345分;报考未标注“★”专业的院校的考生总分文科类不得低于301分,理科类不得低于312分。同时,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符合拟报考高校的要求。

  二、填报军事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是政治考核合格并已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事院校招生全省统一面试、军检,结果合格的考生。

  三、填报公安政法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公安政法院校的考生,必须已参加由省公安厅和招生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结果合格,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类专业相关要求。

  四、填报航海院校(专业)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航海院校(专业)的考生的视力、身高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航海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方面的有关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五、填报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志愿有关要求

  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仅限我省12个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重点县(区)农村户籍,且已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

  六、填报其他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其他院校对考生报考的特殊要求,详见院校招生章程。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2.考生本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只能在军事(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公安政法、航海、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其他等5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5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

  3.前期未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4.凡招生计划中注有“口”字样的专业均要求考生外语基础及口语较好,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外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军队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和国防生计划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

  5.其他有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4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2014年7月10日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上海市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考生填报的本批次的A、B、C、D 四个院校志愿顺序进行投档。一旦进档,不再继续检索。

  3.为了减少考生由于总分相同被一起投档到同一所志愿院校而退档的风险,充分保护考生利益,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确定的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4.二本院校投档分数线表中,投档最低分为各校最低进档考生成绩,同时附文科投档最低分对应的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科目成绩和理科投档最低分对应的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若填报同一所院校的多位考生总成绩刚好都是该校投档最低分总成绩,则通过按科目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来确定哪些考生可投档,第一个单科科目成绩相同,则再比较下一个。比如,南京财经大学的投档情况表中文科投档最低分为454分,语文100分,外语118分,数学113分,综合17分,若有两个文科考生A志愿都报考南京财经大学,总成绩刚好都为454 分,只有一个计划指标可投南京财经大学,这时按顺序检索,则要看其语文成绩,若一个100分,另一个95分,则语文为100分者能投档至南京财经大学,另一人则投不进;若二人语文恰好又全部是100分,则比较其外语成绩,比较方法与语文相同,以此类推。

  5.部分认可本市加分投档政策的外地高校,最低分可低于本市公布的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即文科409分,理科36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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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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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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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1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及其他共四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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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江苏省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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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出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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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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