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3 04:12:50 | 广博教育网
今年高招,我省首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具体怎样实施?如果遇到考分相同的情况该遵循怎样的录取规则?高分考生集中被院校录取后会不会造成其他高校投档比例的变化?昨日,省招委会针对这些问题配套出台了《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这些疑问一一化解,而该办法也是今年高招录取的权威规则。
本科分设4个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今年高招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范围为文史类、理工类的本一、本二、本三批次的常规志愿(即“第一志愿”)及这三个批次的征求志愿,高职高专批常规志愿和高职高专的补充录取志愿。
今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有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不再设“参考志愿”。常规志愿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和是否愿意院校间调剂栏目,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高职高专批的常规志愿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高职高专批不设征求志愿,而在高校开学新生报到后根据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组织补充录取。补充录取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常规志愿、征求志愿和高职高专批的补充录取志愿都实行网上填报。而且,在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中,考生院校填报是平行的,录取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以本科为例,三个批次考生可以填报12个常规志愿,72个专业志愿。在本科一批,考生填报A北大、B清华、C复旦、D厦大的话,四所院校均为第一志愿,只是在投档时按照考生的分数,依次在四所院校间检索。
投档先看总分再比单科
志愿填报结束后,在录取中,考生是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的。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群体按投档分(总分加固定照顾项目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开始录取后,投档将按照考生的成绩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若干个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出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学校;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确认因志愿填报不当等原因不能被投档。如果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若干个考生投档分和单科分数均相同,则不占院校调档比例同时出档,由院校检录,也就是说,投档时将这些考生一起投给院校,由院校根据其他因素如综合素质等确定录取谁,退回谁。
不过,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加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作为固定加分计入投档分(即考生仍按总分排序),只是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平行志愿时,才作为相关志愿栏目的加分处理。
正式录取前先模拟投档
平行志愿推行后,由于院校的投档比例变化将引起院校生源分布统计的变化,而院校的生源分布统计须通过模拟投档进行,因此,2009年高招每批次正式投档前2天,省高招办将与相关高校进行内部的沟通协调(即模拟投档)。
第一次,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模拟投档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提出正式调档比例。省高招办根据院校意见调整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后,再进行第二次沟通协调,以形成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分数线。其中,在闽高校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5(例如,招生100人则投档105人,下同);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1。原则上,省属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为1∶1;部属及省外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不超过1∶1.05。正式投档比例按照执行计划(即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测算。今年,相应批次所有高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后,省高招办开始进行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最低录取分数。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会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线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不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进行正式投档,投档比例统一为1∶1,投档后由高校审录。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个别院校仍未完成计划,则进行院校间调剂志愿的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1∶1。调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委会批准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5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降分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降分,投档比例为1∶1。
另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的招生,由已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上网填报。省高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单独将这类考生电子档案投给相关高校。高校在当天使用单列招生计划录取完毕,并及时将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高招办,以进入该批次的平行志愿投档。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1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无军籍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及其他共四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09年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浏览或下载)。除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外,凡报考标注“★”专业的院校的考生的总分不得低于348分,报考未标注“★”专业的院校的考生的总分不得低于326分,上述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需符合拟报考高校的要求。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军事院校(含无军籍学员)、国防生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是政治考核合格并已参加6月16日至6月20日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事院校招生全省统一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仍须填满三所院校,否则填报无效。
三、填报公安政法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公安政法院校的考生,须是已参加6月26日-29日由省公安厅和招生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并合格且肝功能等条件符合公安类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填报航海院校(专业)及其他类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航海院校(专业)的考生的视力、身高、肝功能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航海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方面的有关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其他类院校对考生报考的特殊要求,详见院校《招生章程》。
五、其它注意事项
1.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本次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2.考生网上填报并提交志愿后,须在7月11日8:30—15:00之间到报名所在地招办指定地点确认志愿信息。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3.考生本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只能在军事(含无军籍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其他等四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四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
4.前期未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5. 凡招生计划中注有“口”字样的专业均要求考生外语基础及口语较好,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外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军队院校(含无军籍学员)和国防生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
6.其它有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09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江苏:2011年普通高招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4日14:00至17: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1年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
江苏:2011年高招提前录取本科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1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无军籍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及其他共四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1年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
江苏省2008年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专科院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6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均为航海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类提前录取专科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可在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tp
2012年江苏省文、理科类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与条件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6日8:30至15:00。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2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
福建: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在认真总结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平行志愿”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确保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根据福建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1]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11]5号)等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福建: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在认真总结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确保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根据福建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1]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10]6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
江苏省2008年高招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20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或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国防生)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国防生)代号院校及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学费其它建议选测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凡加“★”的专业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国防生[报考该类院校(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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