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专业 > 正文

江苏: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2023-08-08 12:02:50 | 广博教育网

江苏:2011年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9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1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理科类不低于345分、文科类不低于343分(特别注明的除外),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凡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19日8:30—15:00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经拟填报院校测试并入选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5.经拟填报院校测试(或认定)并入选的艺术特长生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6.其它相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上海:2011年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文汇报讯 “今年高考政策跟去年没有大的变动。”高考填报志愿将于下月开始,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印杰昨天在线讲解2011年本市高校招生考试政策时表示,截至4月10日,上海高考报名人数是61194名,实际参加高考的考生预计将少于61194人。

  平行志愿填报仍分两次

  印杰说,目前保送生尚未公示,而这批学生不再需要参加高考,因此实际参加高考并使用公布计划录取的考生数,将比61194这个数字小。具体报考人数需到5月底发放高考准考证时才能确定。这两年,上海生源进入低峰,考生的录取机会还是比较大的,今后几年考生人数下降幅度就小了。

  “平行志愿”今年还将稳步推进,填报志愿仍分两次,本科考前填报,高职专科考后填报,零志愿(北大、清华)、艺术类本专科专业、体育类专业及提前批本专科院校(含公安、军事专科院校)仍按以往志愿填报方式填报。2011年的平行志愿的填报,一本四个院校,二本六个院校,高职高专八个院校。

  最后一个志愿要保守

  印杰认为,“平行志愿”让考生选择的可能性大了,以前学生如果在A志愿上没有录取,会掉得很惨,而“平行志愿”的填报,如果A志愿没有录取,照样可以在B和C志愿上有比较好的机会。这个政策今年还将继续实施,没有大变动。

  “‘平行志愿’填报的时候,老师会跟你说要冲一把,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永远冲击。”印杰建议,可以研究过往几年的录取情况,进而区分层次,“你不能颠倒,明明过往A比B高,你把B填在A前面,这种无效填报等于失去一次机会。而最后一个志愿的填报则必须保守,否则你会掉到下一个批次。”

广博教育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江苏: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相关推荐
江苏: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江苏: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江苏:2011年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与地点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25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1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

2023-07-30 09:00:00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江苏:文、理科类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江苏:文、理科类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2011年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文汇报讯“今年高考政策跟去年没有大的变动。”高考填报志愿将于下月开始,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印杰昨天在线讲解2011年本市高校招生考试政策时表示,截至4月10日,上海高考报名人数是61194名,实际参加高考的考生预计将少于61194人。平行志愿填报仍分两次印杰说,目前保送生尚未公示,而这批学生不再需要参加高考,因此实际参加高考并使用公布计划录取的考生数,

2023-10-04 18:46:49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与地点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23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2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

2023-07-26 14:18:18
江苏: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江苏: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江苏:2012年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1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及其他共四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

2023-07-26 23:55:12
江苏省08年普通类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江苏省08年普通类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江苏省08年普通类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与地点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10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类本科第三批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可在省教育考

2023-08-29 17:39:56
继续实行平行志愿 江苏: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继续实行平行志愿 江苏: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安徽:2012年高考招生方案出台继续实行平行志愿 高考越来越近,今年高考怎么考,是否与去年一样?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怎么开展?成了广大考生和家长比较关注的问题。5月2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2012年安徽省高考招生方案。今年高考时间依然是6月7日和8日。 高考时间:6月7日和8日 根据方案规定,今年高考时间依然是在6月7日和8日。招考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

2023-08-12 07:30:47
江苏:08年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江苏:08年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上海:高考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政策

江苏:08年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与地点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26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可在省教育考试院

2023-07-27 16:54:20
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继续实行平行志愿
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继续实行平行志愿

江苏省2012年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7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2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2023-06-19 23: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