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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文科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 江苏:高招提前录取本科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2023-07-12 14:50:40 | 广博教育网

江苏省2011年本科第一批文科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

  江苏省2011年本科第一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选测等级 投档最低分 辅助排序分
1201 江苏大学 BB 349 248
1202 江苏科技大学 BB 345 236
1222 常州大学 BB 344 244
1291 南通大学 BB 343 239
1322 徐州师范大学 BB 343 237
2204 浙江工业大学 BB 344 249
2207 浙江工商大学 BB 349 240
2221 宁波大学 BB 347 244
2302 合肥工业大学 BB 344 242
2303 安徽大学 BB 354 249
2401 福州大学 BB 347 243
2505 南昌大学 B+B+ 343
3142 北京工商大学 B+B+ 351 240
3301 石家庄铁道大学 BB 343 239
3307 河北工业大学 BB 345 235
3321 燕山大学 B+B+ 345 243
3401 山西大学 历史A,另一门B 343
3501 内蒙古大学 BC 343
4102 辽宁大学 AB 343
416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BB 343
4208 长春理工大学 BB 343
4302 哈尔滨工程大学 AB+ 343
4303 东北林业大学 B+B+ 343
4304 东北农业大学 BB 360 249
4371 延边大学 BC 343
5101 郑州大学 历史A,另一门B 345
5323 湘潭大学 BB 343
5403 华南农业大学 BB 345 253
5421 汕头大学 BB 345 245
6209 重庆邮电大学 AB 344 239
6301 贵州大学 BB 343
6401 云南大学 BB 343
7101 西北大学 BB 345 228
7103 陕西师范大学 BB 343 253
7107 长安大学 BB 344
710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BB 343
714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AB 343 249
7201 兰州大学 AB+ 353 238
7402 宁夏大学 BB 343
8570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BB 343
9001 西交利物浦大学 BC 343

  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辅助排序分(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江苏:2011年高招提前录取本科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1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无军籍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及其他共四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1年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浏览或下载)。除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外,凡报考标注“★”专业的院校的考生总分文科类不得低于343分,理科类不得低于345分;报考未标注“★”专业的院校的考生总分文科类不得低于319分,理科类不得低于320分。上述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需符合拟报考高校的要求。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军事院校(含无军籍学员)、国防生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是政治考核合格并已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事院校招生全省统一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仍须填满三所院校,否则填报无效。

  三、填报公安政法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公安政法院校的考生,必须已参加由省公安厅和招生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结果合格,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类专业相关要求。

  四、填报航海院校(专业)及其他类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航海院校(专业)的考生的视力、身高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航海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方面的有关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其他类院校对考生报考的特殊要求,详见院校《招生章程》。

  五、其它注意事项

  1.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本次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2.考生网上填报并提交志愿后,须在7月11日8:30—15:00之间到报名所在地招办指定地点确认志愿信息。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3.考生本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只能在军事(含无军籍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其他等四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四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

  4.前期未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5.凡招生计划中注有“口”字样的专业均要求考生外语基础及口语较好,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外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军队院校(含无军籍学员)和国防生计划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

  6.其它有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广博教育网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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