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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理科) 上海市普通高招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说明

2023-06-30 16:14:34 | 广博教育网

新疆:2011年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理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投档情况统计

  汉语言理科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原始计划数 投档线
1001 北京大学 15 663
1002 中国人民大学 12 642
1003 清华大学 17 670
1004 北京交通大学 88 582
100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8 633
1006 北京理工大学 43 607
1007 北京科技大学 65 574
1008 北京化工大学 94 535
1009 北京邮电大学 41 602
1011 中国农业大学 64 556
1012 北京林业大学 55 536
1014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 553
1016 北京外国语大学 5 611
1018 中国传媒大学 17 544
1019 中央财经大学 25 621
102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1 621
1024 北京体育大学 9 501
1028 中央民族大学 18 547
1029 中国政法大学 11 600
1030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62 579
1031 南开大学 22 629
1032 天津大学 39 606
1033 中国民航大学 102 532
1034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64 548
1035 大连理工大学 55 595
1036 东北大学 39 540
1039 吉林大学 120 549
1040 东北师范大学 2 506
1041 哈尔滨工业大学 40 604
1042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 536
1043 东北林业大学 76 499
1044 复旦大学 15 658
1045 同济大学 67 624
1046 上海交通大学 10 650
1047 华东理工大学 65 549
1048 东华大学 52 528
1050 上海外国语大学 9 598
1051 上海财经大学 19 631
1053 南京大学 19 641
1054 东南大学 30 601
105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46 590
1056 南京理工大学 30 566
1057 中国矿业大学 45 526
1058 河海大学 58 547
1059 江南大学 34 534
1060 南京农业大学 56 510
1061 中国药科大学 61 526
1062 浙江大学 34 649
1063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5 639
1064 合肥工业大学 28 513
1065 厦门大学 52 608
1066 华侨大学 53 516
1067 山东大学 45 583
1068 中国海洋大学 50 567
1069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95 544
1070 武汉大学 76 600
1071 华中科技大学 54 609
107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19 530
1073 武汉理工大学 54 549
1074 华中农业大学 2 474
107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34 585
1077 中南民族大学 9 478
1078 湖南大学 50 560
1079 中南大学 131 550
1080 中山大学 37 602
1081 暨南大学 13 556
1082 华南理工大学 52 573
1083 四川大学 241 563
1084 重庆大学 95 564
1085 西南交通大学 74 548
1086 电子科技大学 55 569
1088 西南大学 82 527
1089 西南财经大学 54 590
1090 西南民族大学 9 497
1091 西安交通大学 57 600
1092 西北工业大学 23 589
109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1 547
1094 长安大学 199 528
1095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29 512
1096 陕西师范大学 16 494
1097 兰州大学 66 540
1104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4 515
110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76 570
1106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56 540
1119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45 519
1121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27 530
1122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5 544
1125 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 8 528
2001 北京工业大学 28 539
2002 北方工业大学 33 519
2003 北京工商大学 35 528
2010 首都师范大学 11 522
2012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12 576
2019 天津科技大学 152 515
2023 天津医科大学 20 573
2024 天津中医药大学 13 523
2025 天津师范大学 57 516
2029 天津财经大学 24 569
2033 河北大学 6 508
2037 河北工业大学 25 527
2057 石家庄铁道大学 8 514
2060 中北大学 21 495
2061 太原理工大学 30 522
2083 辽宁大学 4 508
2084 沈阳工业大学 30 484
2088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4 493
2095 沈阳农业大学 15 487
2097 中国医科大学 8 572
2099 大连医科大学 12 557
2101 沈阳药科大学 19 522
2109 东北财经大学 16 575
2118 长春理工大学 4 503
2136 燕山大学 20 523
2138 东北石油大学 24 521
2155 上海理工大学 27 528
2161 上海中医药大学 17 522
2165 华东政法大学 2 546
2169 上海大学 27 540
2171 苏州大学 30 544
2172 江苏科技大学 17 514
2173 南京工业大学 39 518
2175 南京邮电大学 23 521
2177 江苏大学 31 518
2178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8 518
2185 南京师范大学 12 514
219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6 522
2196 浙江工业大学 5 524
2212 中国计量学院 40 517
2215 安徽理工大学 35 478
2218 安徽医科大学 6 558
2235 福州大学 19 516
2247 南昌大学 39 522
2263 青岛科技大学 15 526
2291 郑州大学 38 534
2302 河南大学 50 504
2313 武汉科技大学 46 523
2320 湖北大学 41 509
2330 湘潭大学 25 511
2333 长沙理工大学 66 515
2336 湖南中医药大学 7 539
2337 湖南师范大学 18 511
2349 华南农业大学 50 488
2354 广州中医药大学 10 473
2356 华南师范大学 13 476
2367 海南大学 46 508
2370 广西大学 10 508
2388 重庆邮电大学 47 515
2389 重庆交通大学 101 517
2390 西南科技大学 107 503
2394 四川农业大学 100 503
2396 重庆医科大学 25 583
2413 西南政法大学 20 544
2417 贵州大学 37 499
2431 云南大学 13 504
2451 西北大学 19 527
2452 西安理工大学 26 525
245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4 526
2455 西安科技大学 30 522
2456 西安石油大学 13 542
2457 陕西科技大学 10 510
2458 西安工程大学 13 502
2480 青海大学 40 473
2588 青岛大学 21 526
2609 扬州大学 17 524
2627 南京审计学院 18 565
2667 北京联合大学 2 526
2739 上海金融学 6 562
2857 南方医科大学 8 586
4035 宁波诺丁汉大学 12 512
4036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27 475
4288 西交利物浦大学 50 493
5001 新疆大学 1685 473
5003 新疆农业大学 198 473
5004 石河子大学 1321 473
5005 新疆医科大学 271 514
5006 新疆师范大学 384 473
5008 伊犁师范学院 25 473
5010 新疆财经大学 66 502

上海市2011年普通高招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说明

  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考生填报的本批次的A、B、C、D四个院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投档,一旦进档,不再继续检索后续志愿。

  3.为了减少考生因总分相同而被一起投档到同一所志愿院校所面临退档的风险,充分保护考生利益,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确定的文、理科不同的单科比较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序:文科同分的科目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理科同分的科目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4.一本院校投档分数线表中,投档最低分为各校最后一名进档考生成绩,同时显示最后一名考生对应的文科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科目成绩和理科对应的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若填报同一所院校的多位考生总成绩刚好都是该校投档最低分总成绩,则通过按科目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来确定哪些考生可投档,第一个单科科目成绩相同,则再比较下一个。比如,中国人民大学的投档情况表中文科投档最低分为530分,语文114分,外语139分,数学132分,综合23分,若有两个文科考生A志愿都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总成绩刚好都为530分,只有一个计划指标可投中国人民大学,这时按顺序检索,则要看其语文成绩,若一个114分,另一个113分,则语文为114分者能投档至中国人民大学,另一人则投不进;若二人语文恰好又全部是114分,则比较其外语成绩,比较方法与语文相同,以此类推。

  5.部分认可本市加分投档政策的外省市院校,考生投档最低分可低于本市公布的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及以内,即文科最低448分,理科最低442分。

  6.投档线不是录取线,考生被投档到招生院校后,各招生院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在招生院校完成全部专业录取后自然产生的、实际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即为录取线,同一招生院校的不同专业是会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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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1年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文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文科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院校代号院校名称原始计划数投档线1001北京大学136141002中国人民大学166061003清华大学36241004北京交通大学65781006北京理工大学4

2023-06-29 19:29:19
上海市普通高招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理科)
上海市普通高招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理科)

上海市2011年普通高招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

2023-07-10 21:40:26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理科)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理科)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出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

2023-09-13 23:34:18
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理科)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理科)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新疆:2011年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理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理科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院校代号院校名称原始计划数投档线1001北京大学156631002中国人民大学126421003清华大学176701004北京交通大学885821005北京航空航

2023-08-02 07:11:41
上海市普通高招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文科)
上海市普通高招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文科)

上海市2011年普通高招第二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

2023-07-13 16:07:33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文科)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汉语言文科)

上海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1.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各院校确定的比例计算投档数后,向招生院校投档(若计算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2.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检索考

2023-09-11 14:17:23
新疆: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民语言理工类) 上海市普通高招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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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1年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民语言理工类)新疆自治区2011年本科一批次第一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民语言理工类)院校代号院校名称原始计划数投档线1004北京交通大学174021009北京邮电大学83861011中国农业大学203921012北京林业大学83621016北京外国语大学4

2023-07-06 16:06:26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新疆高招汉语言(理科)本科一批次第一平行志愿院校投档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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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07: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