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1 07:27:32 | 广博教育网
今年高招,我省首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具体怎样实施?如果遇到考分相同的情况该遵循怎样的录取规则?高分考生集中被院校录取后会不会造成其他高校投档比例的变化?昨日,省招委会针对这些问题配套出台了《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这些疑问一一化解,而该办法也是今年高招录取的权威规则。
本科分设4个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今年高招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范围为文史类、理工类的本一、本二、本三批次的常规志愿(即“第一志愿”)及这三个批次的征求志愿,高职高专批常规志愿和高职高专的补充录取志愿。
今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有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不再设“参考志愿”。常规志愿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和是否愿意院校间调剂栏目,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高职高专批的常规志愿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高职高专批不设征求志愿,而在高校开学新生报到后根据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组织补充录取。补充录取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常规志愿、征求志愿和高职高专批的补充录取志愿都实行网上填报。而且,在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中,考生院校填报是平行的,录取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以本科为例,三个批次考生可以填报12个常规志愿,72个专业志愿。在本科一批,考生填报A北大、B清华、C复旦、D厦大的话,四所院校均为第一志愿,只是在投档时按照考生的分数,依次在四所院校间检索。
投档先看总分再比单科
志愿填报结束后,在录取中,考生是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的。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群体按投档分(总分加固定照顾项目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开始录取后,投档将按照考生的成绩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若干个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出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学校;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确认因志愿填报不当等原因不能被投档。如果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若干个考生投档分和单科分数均相同,则不占院校调档比例同时出档,由院校检录,也就是说,投档时将这些考生一起投给院校,由院校根据其他因素如综合素质等确定录取谁,退回谁。
不过,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加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作为固定加分计入投档分(即考生仍按总分排序),只是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平行志愿时,才作为相关志愿栏目的加分处理。
正式录取前先模拟投档
平行志愿推行后,由于院校的投档比例变化将引起院校生源分布统计的变化,而院校的生源分布统计须通过模拟投档进行,因此,2009年高招每批次正式投档前2天,省高招办将与相关高校进行内部的沟通协调(即模拟投档)。
第一次,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模拟投档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提出正式调档比例。省高招办根据院校意见调整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后,再进行第二次沟通协调,以形成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分数线。其中,在闽高校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5(例如,招生100人则投档105人,下同);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1。原则上,省属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为1∶1;部属及省外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不超过1∶1.05。正式投档比例按照执行计划(即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测算。今年,相应批次所有高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后,省高招办开始进行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最低录取分数。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会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线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不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进行正式投档,投档比例统一为1∶1,投档后由高校审录。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个别院校仍未完成计划,则进行院校间调剂志愿的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1∶1。调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委会批准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5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降分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降分,投档比例为1∶1。
另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的招生,由已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上网填报。省高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单独将这类考生电子档案投给相关高校。高校在当天使用单列招生计划录取完毕,并及时将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高招办,以进入该批次的平行志愿投档。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在认真总结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确保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根据福建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1]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10]6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艺术类的所有批次[即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
二、录取的组织管理
录取工作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依次进行。
其中,本科批由于院校数量较多且计划管理模式与录取规则多样,为了方便考生填报志愿以及录取过程有序运行,特将院校(专业)分成A、B、C三种类型分别组织实施投档与录取:A类型为使用校考成绩且在2010年属于我省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外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和福建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圆号、长号、小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唢呐、琵琶、二胡、扬琴、中西打击乐器、贝司、笙、笛子、古琴)本科专业,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本科专业、艺术教育本科专业,福建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空中乘务方向本科专业。B类型为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类型为使用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与录取时按照A类型、B类型到C类型的顺序分别进行。
除本科提前批外,艺术类其他各批次(包括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按专业类别招生,即将艺术类(分文科、理科)各专业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分别进行投档与录取。
三、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设3个(A、B、C)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不设征求志愿。
2、本科批:
(1)A类型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2)B类型和C类型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3、高职(专科)批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二)志愿填报的原则
1、填报本科提前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书,且必须获得所填报院校专业的校考合格证书(报考只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除外)。
2、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院校均按照省级专业统考类别分类进行投档与录取。填报本科批或高职(专科)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应有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填报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的除外〕。其中,考生填报常规志愿时,其文考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都必须达到相应的省定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征求志愿时,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省定本科或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必须不低于省定本科或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同时,考生填报的常规志愿(或征求志愿)中所有院校的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个专业类别。
3、如填报投档后以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本科批(A类型和C类型)院校(专业),考生不但文考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且还须获得所填报院校的校考合格证书。
(三)志愿填报的时间和方式
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都实行网上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和填报办法由福建省高招办另文公布。
四、考生排序规则和投档比例
(一)考生排序规则
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均区分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分文科、理科以考生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文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二)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三)投档比例广博教育网
1、本科提前批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的生源中,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
2、本科批
(1)A类型在文考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中,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一次全部投档。
(2)B类型和C类型的常规志愿原则上按院校实际招生计划的1:1.1投档;征求志愿和降分录取按院校实际招生计划的1:1投档。
3、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原则上按院校实际招生计划的1:1.1投档;征求志愿和降分录取按院校实际招生计划的1:1投档。
五、投档和录取办法
(一)本科提前批
实行“平行检索、一档多投、院校预录、考生确认”的投档与录取办法。福建省高招办向考生所填报的院校投放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由各招生院校按录取规则进行审录并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高招办审核通过后转为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通过福建高招网站向考生公布,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后转为正式录取(如同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只能选择并确认一所)。如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有效确认,则由录取系统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确定一所院校作为考生的正式录取院校
(二)本科批
1、常规志愿
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在文考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中,按照考生综合分位次从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其中:
A类型:根据考生志愿将考生档案全部投出,由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审录。
B类型和C类型:按照院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和事先确定的投档比例,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栏目顺序逐个进行检索,如考生符合院校的投档条件,即将考生档案投出,由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审录。
2、征求志愿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如尚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或追加的招生计划)再次统一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其不同类型的投档与录取办法与常规志愿时相同。
3、降分录取
征求志愿结束,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相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福建省高招办同意后,可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征求志愿时有填报该所院校志愿的考生。
(三)高职(专科)批
1、常规志愿
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在文考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中,按照考生综合分位次从高到低排序后,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栏目顺序逐个进行检索,如考生符合院校的投档条件,即将考生档案投出,由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审录。
2、征求志愿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如尚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或追加的招生计划)再次统一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其不同类型的投档与录取办法与常规志愿时相同。
3、降分录取
征求志愿结束,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相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福建省高招办同意后,可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征求志愿时有填报该所院校志愿的考生。
(四)各批次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正式投档(即不实行模拟投档)。
六、其他事项
1、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执行。
2、考生享受的固定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加分可以直接并入文考总分后(非固定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加分只有在符合加分条件时才并入文考总分),再按照相应专业类别的折算方法折算出综合分。
3、本实施办法由福建省高招办负责解释。
福建省高招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出台今年高招,我省首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具体怎样实施?如果遇到考分相同的情况该遵循怎样的录取规则?高分考生集中被院校录取后会不会造成其他高校投档比例的变化?昨日,省招委会针对这些问题配套出台了《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这些疑问一一化解,而该办法也是今年高招录取的权威规则。本科分设4个常规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
福建: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在认真总结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平行志愿”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确保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根据福建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1]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11]5号)等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福建:2011年普通高校文史类理工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
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
福建:2011年普通高校文史类理工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教育招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相对于原有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而言的,特指在规定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
福建省09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确定今年我省高招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对本科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将及时组织考生征求志愿补充录取。今年9月下旬还将根据高职高专院校新生报到情况组织安排补录。今年我省文史类和理工类除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外的各批次(含征求志愿和高职高专批补录)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
2023-10-18 07:37:54
2024-03-04 22:46:55
2023-12-20 10:48:23
2024-02-20 02:07:33
2023-12-03 07:40:05
2024-01-06 00:5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