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3 05:24:45 | 广博教育网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选测等级 | 投档最低分 | 辅助排序分 |
1613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BC | 310 | 230 |
1620 | 南京晓庄学院 | BC | 306 | 222 |
1629 | 徐州工程学院 | BC | 303 | 210 |
1632 |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 BC | 308 | |
1633 | 常州工学院 | BC | 306 | 234 |
1640 | 淮海工学院 | BC | 309 | 220 |
1642 | 淮阴师范学院 | BC | 305 | 224 |
1643 | 淮阴工学院 | BC | 310 | 223 |
4207 | 长春师范学院 | BB | 310 | 228 |
4282 |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 BC | 301 | |
5505 | 玉林师范学院 | BC | 309 | 223 |
6315 | 毕节学院 | BC | 307 | 225 |
6407 | 玉溪师范学院 | BC | 301 | |
6413 | 红河学院 | BB | 308 | 227 |
7521 | 伊犁师范学院 | BC | 308 | 222 |
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辅助排序分(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1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无军籍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及其他共四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09年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浏览或下载)。除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外,凡报考标注“★”专业的院校的考生的总分不得低于348分,报考未标注“★”专业的院校的考生的总分不得低于326分,上述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需符合拟报考高校的要求。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军事院校(含无军籍学员)、国防生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是政治考核合格并已参加6月16日至6月20日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事院校招生全省统一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仍须填满三所院校,否则填报无效。
三、填报公安政法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公安政法院校的考生,须是已参加6月26日-29日由省公安厅和招生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并合格且肝功能等条件符合公安类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填报航海院校(专业)及其他类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航海院校(专业)的考生的视力、身高、肝功能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航海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方面的有关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其他类院校对考生报考的特殊要求,详见院校《招生章程》。
五、其它注意事项
1.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本次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2.考生网上填报并提交志愿后,须在7月11日8:30—15:00之间到报名所在地招办指定地点确认志愿信息。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3.考生本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只能在军事(含无军籍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其他等四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四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
4.前期未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5. 凡招生计划中注有“口”字样的专业均要求考生外语基础及口语较好,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外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军队院校(含无军籍学员)和国防生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
6.其它有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09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1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及其他共四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
江苏:2012年高招本科第一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史类)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110南京工业大学BB3512541115南京林业大学BC3492491222江苏师范大学BC3411301南通大学BB3411381扬州大学BB3441401江苏大学BB3452491
江苏省2012年高考本科第二批理工类平行志愿降分投档线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620南京晓庄学院BC3072281621金陵科技学院BC3092221629徐州工程学院BC3092331632江苏技术师范学院BC3062211633常州工学院BC3082411635苏州大学BB
2012年江苏省本科第三批文史类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598有关高校联建宿迁学院计划CC274186181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BC3022161823南京体育学院(按民办机制招生收费)CC2721941826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CC2842051837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
江苏:2012年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1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及其他共四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
江苏省2012年高招本科第二批文史类平行志愿降分投档线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613南京中医药大学BC3102301620南京晓庄学院BC3062221629徐州工程学院BC3032101632江苏技术师范学院BC3081633常州工学院BC3062341640淮海工学院BC
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江苏2011年高招本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文科)院校代号院校名称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排序分1117南京体育学院BC3222331125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BC3302361272苏州科技学院BB3402381275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BB34325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和确认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1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公安、航海及其他共四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
2023-04-27 21: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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